2013年12月21日 星期六

鯊身的兩難

作者:廖靜蕙
漁民正在將捕獲的魚翅裝籃。(圖片來源: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圖片來源: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漁業署鰭不離身政策上路,讓國際肯定台灣保育的進步。不過,除了非得到岸處理魚獲的沿近海漁船得以執行外,對於觀察員短缺到只有30%的遠洋漁業,根本管不到。鰭綁身讓漁民懊惱,一船次下來,減少達10萬以上收入,漁民不滿的情緒蠢蠢欲動。
漁業署為了解決這個困境,不惜砸廣告,鼓勵鯊魚全身利用,立意原本良善。只是現在真的到了可以放心吃鯊魚的時候嗎?
漁業署鯊魚養護看似固若金湯,卻有媒體報導指出,迪化街的魚翅乾貨,從上游產商消費者不拿證明,也不要求看證明,進口魚翅仍難證明非來自非法漁船;雖將國際漁業組織禁捕或限制撈捕的鯊魚種,立即轉化為國內法,但魚法上就是無法突破,混獲將鯊魚無差別撈上岸,誤捕也只能丟回海裡,是生是死沒關係,只要漁船入港不被查出違法即可。
目前漁業年報鯊魚的種類只有5種,但民間調查流通在市場與餐桌的種類有20種之多,顯示漁業年報根本無法提供鯊魚管理養護的參考。台灣是重要的捕鯊國,漁業署明明可以積極管理,提供國際漁業組織參考數據以及建立,卻只是尾隨會議腳步,無視於民間科學研究,對於已經被IUCN列入紅皮書的鯊種,吃進肚子也沒在怕。
我們不會鼓勵民眾吃野生動物,卻不斷鼓勵民眾吃海裡的野生動物。
為了讓民眾吃鯊魚,漁業署穿起圍裙變身鯊魚料理達人,再三強調,吃魚翅是中國特有飲食文化、台灣是利用鯊魚的國家。只是漁業署的角色,並不是要民眾吃鯊魚,而是該保護海洋漁業資源,讓漁民有魚捕、民眾有魚吃,而不是不顧現況成了鯊魚的推銷員。
魚翅沒有味道也沒有不可替代的營養,鯊魚肉阿摩尼亞的味道重,只能做成鯊魚煙,或用重薑重蒜壓過氣味,又有重金屬污染的疑慮,換句話說,既不好吃,又不是非吃不可。當鯊魚族群數接近耗竭,我們真的非吃鯊魚不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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