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 星期五

石虎研究與開發脫鉤 立委喊停三義外環道「天價環評」

2016年2月19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苗栗縣政府公告三義外環道生態環境專案研究計畫標案,以兩年1800萬元,尋求減輕工程對石虎的衝擊;但是以大筆經費、短時間內做出重要結論,學者認為不可能,擔憂淪為工程背書。
為此,立委余宛如18日召開「不用天價環評,只需良心辦事」記者會,說明將提案凍結這項標案,直到標案內容符合學術研究中立性;同時將協助保育主管機關爭取研究計畫,為台灣留住最後貓科動物石虎完整棲地。
立委余宛如為三義外道勞務採購及石虎保育召開記者會。攝影:廖靜蕙
立委余宛如為三義外道勞務採購及石虎保育召開記者會。攝影:廖靜蕙

讓遊客進三義消費又能停車  不須外環道

立委余宛如及陳曼麗共同提案中,提及「台13線三義外環道新闢工程」開路必要性備受質疑,無助於提升台13線道路效益以及減少木雕街壅塞,而「生態環境專案研究計畫勞務採購」案,採購金額過高、有逾常理,且對於廠商資格的規範,僅將生物相關科系列為選項,不符合本案之所需,「應予凍結」並要求交通部中止此筆補助。
兩位立委表示,將循學者專家建議,研究期程增加至5年,並以既有已知石虎路殺熱點道路先行研究,列為標案內容參考,期能創造國家投入更多的資源進行石虎的保育、解決三義交通壅塞問題,創造多贏局面。
苗栗生態保育學會前理事長郭榮信表示,三義地區可利用中山高速公路兩端的銅鑼交流道以及三義交流道當作外環道,新闢工程根本沒有必要、是假議題,更無助於解決三義的交通問題。「三義真正需求是增加三義對外聯絡道路的吞吐量以及停車場空間,通往三義的路線改善才能解決問題。」郭榮信說。
前立委田秋堇說,三義面臨的是讓人進來三義增加經濟繁榮又能不塞車。他建議周末可協調老街附近的兩個學校,和附近比較空曠的地方成為臨時停車場。
學者專家擔憂,這條沒有必要的新闢道路,不但增加空污健康風險,更直接衝擊石虎棲地。根據郭榮信推算,公路開發面積是20公尺寬,8.5公里長,加上道路兩旁約1公里寬,計算面積約1600公頃;而一隻石虎需要的棲息環境約200公頃,換算起來約8隻石虎。
但這還不包括開路引發的一連串,如周邊賣地、建築等產生的效應。東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裴家騏即推估,台13線三義外環道或平面施工,至少影響20隻左右的石虎生存。

道路造成年輕個體死亡 棲地破碎阻擋個體交流

裴家麒表示,全台石虎數量推估,約500隻以內,這與最近研究盤點石虎棲息地,適合石虎棲息的環境約可容納500隻石虎一致。
他的學生整理過去5年來,在苗栗、南投、台中,發生車禍的石虎死亡案件,就有24起,其中還包括懷孕的母石虎,平均每年5隻;然而,實際的數據有可能是發現個體的2~3倍,也就是每年有十幾隻石虎因車禍、路殺死亡。「這對族群數量只有400多隻的物種,不能不擔心!」這也說明,何以如此關心道路開發對石虎的影響。
今年一個半月內已知4隻因路殺死亡的石虎,而且通常都是年幼的個體。年輕個體若因車禍、路殺壓低的話,十年後,可能因老化死亡而使得整體族群瞬間崩潰。
一些因工程、道路等人為因素,造成小石虎無家可歸。圖片來源:陳美汀提供
一些因工程、道路等人為因素,造成小石虎無家可歸。圖片提供:陳美汀。
裴家騏解釋,牠們必須跨越馬路尋找新天地,往往一天走上5~6公里,其中常需冒險跨越馬路,而寬度5公尺以上的道路很容易發生車禍;也就是說年輕個體很容易因為跨越馬路遭車輛輾斃,是車禍的高危險群;但這些年來道路綿密程度和寬度不斷增加。
此外,道路切割了棲地,使得道路兩邊的成年個體不相往來,基因無法交流而弱化,而這類問題是看不到的。「我們只關注到看得見的路殺現象,卻無法了解這些道路阻隔是否已經造成石虎個體基因的弱化。」裴家騏認為,這些問題應列入研究的項目。
「公路總局大可拿這筆錢和時間用來改善既有的平面道路問題。」他肯定這樣研究計畫立意良善,但若要減少石虎路殺,最好從既有道路做起。反之,以一條新建的道路,以及一些不充分的資訊,發展減輕對石虎衝擊的設計,「是相當冒險的作法。」
裴家騏說明,苗栗和南投已有幾條石虎路殺頻繁的道路,先從這幾條道路發展實驗計畫,據此改善道路;如果那些道路經過幾年的觀察後,證明這些措施是有效的,未來新建或道路拓寬工程,即可參照這些經驗施工。

公路總局第二養工處:依據研究結論提可行性評估

工程編列1800萬的生態研究調查經費是天價?郭榮信收集近十年來石虎相關的研究經費,總金額不到700萬,相較之下確實優渥多了!
他認為石虎還有很多未知的空白值得探討、學術研究,尤其以跟人類互動重疊所產生的「社會棲地」研究最重要,如養雞戶與石虎之間互動產生的影響;他建議公路總局的研究經費應回歸保育主管機關,由他們訂規格,才能維持學術研究的中立性與尊嚴。
十年來石虎研究經費。郭榮信提供
十年來石虎研究經費。郭榮信提供。
對於民間團體質疑生態研究經費過高,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處長陳敬明表示,是依據環評會議時,環評委員要求補充的資料,以及民間團體、各界代表要求進行的生態調查事項,包括幾個生態議題、須調查幾季、該怎麼做等等;將所有意見都納入調查事項,並依據這些內容編列預算。
「身為開發單位有義務依據環評決議執行相關的研究調查,而這些結論將納入可行性評估,至於最後能不能開發,則由環評會議決定,絕非以大筆預算將不可行做到可行。」陳啟明說,一切依據調查結論行事,工程開發也須兼顧環境生態保育的普世價值,即使最後結論是不宜開發也能接受;至於委由苗栗縣政府招標,是尊重他們比工程單位更了解研究調查。
就算交通部公路總局堅持繼續做這份調查,田秋堇認為應重寫招標規格書,維持研究的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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