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1日 星期一

雲縣府退成龍火化場計畫 鄉公所環評硬招標

2015年5月11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儘管1日口湖鄉難得因反對新建火化場而聚集上千民眾遊行、原計劃遭雲林縣政府退件,口湖鄉公所不為所動,仍於6日,將火化場、殯儀館的規劃設計與環評標案上網招標,金額300萬元;不過口湖鄉民代表雖同意這筆預算,前提卻是須獲得內政部和縣政府經費挹注。只是雲林縣長李進勇已「否決了鄉公所的自作主張」,內政部經費也須完成相關文件才有機會。
口湖鄉為了反對火化場掀起抗議遊行。(轉載自口湖鄉拒設火葬場;攝影:李建昌)

3億打造生命園區 預期效益隨風飄散

由口湖鄉公所主導的「成龍生命園區火化場殯儀館新建計畫書」,總經費預計3億4652萬,包括申請中央補助1億1300萬,自籌2億3352萬的,預期效益只著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及「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兩項標準,隻字未提滿足多少需求,或這些需求來源。
本案上個月送雲林縣政府,卻因「超出期限」遭退件;雲林縣政府李進勇對媒體解釋,「雲林縣並無興建第二座火葬場的必要」,縣府已兩次退回口湖鄉公所火化場計畫申請。
地方自治事業 靠鄉民代表會把關
雖然雲林縣政府清楚表達反對意見,不過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0條,火葬場這類「殯葬設施之設置及管理」是屬於鄉公所「自治事項」,經費自籌,鄉民代表會同意後,即可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第6條,檢附「地點位置圖」、「地點範圍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配置圖說」、「興建營運計畫」、「管理方式及收費標準」、「申請人之相關證明文件」以及「土地權利證明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7項文件,報請雲林縣政府核准即可。
又因本案有火化場,屬於需進行環評事項,因此還須附上通過環評結論,才能核准設置。
縣政府能表達意見的機會很多,卻只能在送案時依據客觀事實論述;在此之前,鄉公所仍可進行前置作業。
另一方面,內政部民政司表示,「殯葬設施示範計畫第三期計畫103 年度計劃」目的是為了指導設置過程降低鄰避效應,但先決條件必須完成相關文件,才能送部審查。

土地環境易碎需守護 千名民眾站出來

此案因靠近濕地以及由濕地環境維繫的產業,引起當地民眾抗議,口湖鄉擁面積超過3千公頃年產值逾200億,選址周邊都是溼地以及濕地維繫的產業,是潔淨天然的生產基地;居民擔心火化場的設立將打擊辛苦建立的養殖產業。
成龍村井然有序的魚塭。
5月1日這一天,是舉辦第6年的「成龍溼地國際環境藝術節」揭幕記者會,今年度主題是「易碎品,小心守護」,象徵滋養生命的土地、環境有如易碎品,必須小心守護。記者會選在成龍村安龍宮前廣場舉行,揭開近一個月,國內外藝術家進駐村落所完成的作品。
當天同時為口湖鄉拒設火葬場抗爭遊行,呼應對環境的關切。根據媒體報導,遊行人數達2000多人,人數之多在當地十分罕見。觀樹教育基金會執行長洪粹然認為,居民的環境意識已抬頭,火葬場設置不免影響環境,相關議題應共同討論、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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