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0日 星期一

國家公園內不餵流浪動物 陽管處倡全民共識

國家公園禁餵流浪動物有理(草山篇)
2015年7月20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陽明山珍稀保育物種麝香貓遭野狗攻擊致死,背後還有更多因此死亡的野生動物,顯示國家公園流浪動物族群造成生態棲地的衝擊不容忽視。
近日陽管處預告修正「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明訂「禁止餵食遊蕩動物」,引發流浪動物權利之爭,反對意見卻「如雪片般飛來」。只是國家公園的設置,是保障生態系,此次修正期能以全民共識,共同守護自然環境;動保專家也建議搭建溝通平台,創造流浪動物與環境多贏局面。
死亡的麝香貓幼體,進一步透過X光判讀死因,應為野犬攻擊。(圖片來源: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死亡的麝香貓幼體,進一步透過X光判讀死因,應為野犬攻擊。圖片來源: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動物的分類是幫助人類社會發展對應的模式。棄養後在野地繁衍的犬貓族群,是不是野生動物?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副教授顏聖紘為文指出,無論犬或貓,都屬於馴化動物(domesticated animal),一旦人類棄養、無主,就成了流浪動物(stray animal),再進入野外繁殖,只能稱為野化動物(naturalized animal),已非野生動物的概念。
而野化動物對於自然棲地造成外來入侵的影響,許多國家已有相關的報告,最近即傳出澳洲環境部擬撲殺數百萬隻野貓,拯救珍稀物種,而台灣屬於島嶼生態系,生物多樣性豐富卻脆弱,生態保育上本應更具預防性、完善的保育計畫。
孤島型國家公園 物種消失難補充
IUCN(世界自然保育聯盟)將國家公園歸類為第二類型保護區,「主要以保障生態系和遊憩而經營管理的保護區」、為長期保護自然原野景觀,原生動植物,特殊生態體系而設置。
但是台灣地小人多,幾座原為了保存下來提供人類生態系服務的國家公園,因為鑲嵌在人類活動聚落中,保育上挑戰重重,尤其陽明山和壽山不但緊鄰都會,也都屬於孤島型保護區。台大動物科學技術學系副教授朱有田說,陽明山因受淡水河以及基隆河切割,陸地爬行的物種因此受到影響,一旦消失,無法從中央山脈獲得個體補充,就會面臨族群凋零的困境。人為造成不利於保育的因素,本應列為首要排除。
連續幾年在陽明山研究調查麝香貓族群的朱有田表示,為了記錄麝香貓所架設的55個自動攝影機,幾乎都拍到野犬現身的跡象,顯示浪犬已深入園區內生活。
就活動模式比較,山羌、野豬以及浪犬活動模式幾乎重疊,白鼻心、麝香貓以及鼬獾則晨昏與狗的活動模式重疊。而原本有山羌活動之處,只要浪犬入侵,就可能遷移到其他地區活動,而不見山羌蹤影。
餵食流浪動物使得其族群更加壯大,加劇其對野生動物的衝擊。而餵食也吸引野生動物前來覓食,研究人員即曾目睹二子坪附近,台灣藍鵲、竹雞爭食熟雞肉的畫面;餵食改變野生動物習性之外,留下來的塑膠袋、橡皮圈,更會導致野生動物誤食、誤入橡皮圈套頸的命運。
塑膠袋以及橡皮圈,對野生動物都是陌生的物品,可能誤食或誤入圈套。(圖片來源:陽管處)
塑膠袋以及橡皮圈,對野生動物都是陌生的物品,可能誤食或誤入圈套。圖片來源:陽管處。
誤入遊蕩犬誘捕籠的鼬獾,顯示也吃餵食的食物。(圖片來源: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誤入遊蕩犬誘捕籠的鼬獾,顯示也吃餵食的食物。圖片來源: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照顧浪犬街貓應基於保護生態原則
陽明山國家公園與新北市以及台北市交界,惇敘工商、龍鳳谷端這一帶犬隻,屬於台北市政府管理,若接到陽管處通報無主遊蕩動物,動保處就有前往移除安置;金山一帶則與新北市政府接壤,動物保護防疫處主張園區內流浪動物,由管理處自行解決。
雙北兩位動保主管機關首長都認同維持生態平衡的重要性。「生態度高的地區,不能有外來種,流浪動物也應移除另行安置照顧;達到生態平衡才是多贏局面。」台北市動物保護處處長嚴一峰表示,國家公園是以保育為主的區域,民眾應尊重與保育相關的規定,不應逾矩。雖然《動物保護法》沒有餵食相關規定,但保護區內不餵食動物有利於生態保育。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陳淵泉則強調自然平衡的重要性,不適合任由流浪犬影響自然環境。
臉書網友指出,有一些收容所未絕育的狗,被接出後逕往陽明山上丟,或把新北的狗往台北丟,是否造成陽明山浪犬無法減量有待了解。但是針對兩都TNVR人道減量計畫,絕育、施打疫苗後的犬隻,雙北兩位動保處長都強調,不得回置自然度高的區域來餵食。
嚴一峰表示,台北市執行TNVR是有條件推動,必須看區域、對象,以及相關配套。例如,評估個性溫馴的犬隻,才會放回社區;會追逐野生動物、人車的犬隻,則採取認養收容。絕育後要住院3天,等傷口完全癒合才能放回去;至於最後一個步驟「R」(回置),也不會回置有生態保護之需的區域。

善心可發揮在收容所當餵食志工

「這些生態保護優先的區域,回置犬隻或餵食都是不對的。」他支持國家公園以相關法令杜絕影響自然保育的行為。目前動保處也與宗教團體合作,協助流動犬隻的安置,若善心人士想照顧、餵食流浪動物,可以選擇這類收容所當志工。
陳淵泉表示,目前14處公辦TNVR試辦點,都與社區愛心爸媽合作,沒有一處是在保護區(國家公園、國家重要濕地、自然保留區、自然保育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等)內,棄養或回置到國家公園是不對的行為。
此外,若從收容所領養又放回戶外,已經觸犯《動物保護法》第5條,未善盡飼主責任,不但開罰,若為台北市民恐怕未來都不能再領養動物了。
台北市動物保護市政顧問林雅哲則表示,保護區內不餵食是正確的作法,TNVR的犬隻更不應該回置到保護區。他提出園區與雙北交界處,往園區外幾公尺外劃出界線,界線內禁止餵食,並以食物誘導園區周遭的浪犬遠離園區。至於深入園區的野犬,則誘捕移除進行安置。
對於最近這一連串的發展,他認為陽管處或營建署最好能提供溝通平台,讓動保以及保育團體都能針對其專業發表意見,避免替代彼此專業隔空喊話,創造動物福利與保育的契機。(系列報導,續接柴山篇)
為何流浪動物不適合在野外生活?陽管處提出2個理由,呼籲民眾善盡飼主責任,杜絕野外餵食也不要讓毛小孩和野生動物交流。
(1) 互相競爭:
遊蕩動物與野生動物的棲息環境是重疊的,有體型優勢、繁殖力強、成群出沒的遊蕩犬是山區相對強勢的動物,將會排擠、捕殺原生動物,迫使受《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保護之野生動物離開原棲所甚而死亡。2014年發現2起列為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的麝香貓,疑似接近人類餵食動物地點,而被遊蕩犬隻突襲死亡,不當的餵食會造成遊蕩動物聚集及族群擴大。
(2) 疫病傳染:
遊蕩犬隻與野生動物的接觸將有交叉傳染疫病的風險,包括狂犬病與犬瘟熱都是相當嚴重的動物傳染疾病。犬隻有可能是狂犬病與犬瘟熱的保毒宿主,看似健康的犬隻很容易將疫病傳染給野生動物,並造成野生動物極高的死亡率。除此之外,國家公園內亦發生多起遊蕩動物攻擊或追逐遊客狂吠的案例,除造成遊客極大的心理壓力,接近人類的遊蕩犬隻也大大增加人類感染人畜共通傳染病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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