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1日 星期三

台61線 宛如爐渣掩埋場

2010年4月21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台61七股至馬沙溝之間的高架橋下,土地上盡是爐碴,沖刷入水,比比皆是,決不是公部門說的那麼一點點。晁瑞光攝台61線近七股雷達站路段,分隔島爐渣裸露,而因雨水、河水的沖刷,沖入附近的河川、魚塭等,經民眾反映,台南環保團體進行現場調查,河堤附近佈滿大大小小的爐渣。當地居民懷疑是中鋼所為,對此環保團體要求相關單位提出說明。
2009年11月高雄縣大寮鄉大坪頂甫爆發戴奧辛毒鴨事件,至今環保署未有具體回應與做法,現又發生台61線,七股雷達站附近,處於台南濱海生態敏感地帶附近發現爐渣。立委黃淑英辦公室於20日召開記者會,邀請相關單位說明。
L2480597_調整大小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副教授黃煥彰形容台61線簡直是爐渣掩埋場。質疑爐渣可當成河道土堤嗎?爐渣重金屬含量比土壤管制標準高百千倍,充滿砷、鋅、鉻、鎘、鎳、銅等元素,每當雨水沖刷便進入河道,而河堤邊便有蚵農,不會影響養蚵業嗎?
當地居民表示,看到每天早上四點丟的是黑褐色的,晚一點丟的是白色爐渣,並且都還發燙,丟到水裡會冒煙。而這些河水都留到生態保護區、七股潟湖。因此,黃彰煥要求調查爐渣從何來、有無合法申請,並建請檢調單位以及監察院介入。
而爐渣清運車不需要許可證、四聯單,出了加工場,如入無人之境,無法控管流向。「這些得『逕行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除了產生者要向環保機關申報其產生量與處理方式外,其清除(就是收集運送)機關、再利用機構,均無上網申報流向之義務,也不用取得許可,只要符合規範中的資格要求即可」黃彰煥問,「爐渣如此散佈,台灣子孫之前途在哪?」。後壁鄉鉻米事件爐渣未運走,因為被認定為「私有財產」,他痛批沒有任何危機處理。
此外,黃煥彰也在61線收集到集塵灰,雖量不多,但集塵灰是含戴奧辛之有毒廢棄物,基本上不該出現。他認為應開挖證明在2-3公尺地下無集塵灰,以確保安全。
此次傾倒之爐渣屬於電弧爐煉鋼爐渣(與爐石),是屬於「性質安定或再利用技術成熟」而得以依照經濟部公告的管理方式「逕行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
雖然電弧爐渣所含的重金屬短時間內確實不易溶出,然而其含量均比土壤管制標準為高,因此若暴露於環境中,在長期風吹日曬雨淋下,也難保不會溶出或風化成微細顆粒,進入生態環境與食物鏈中;故雖然「性質安定」,但若再利用方式不當,卻不見得無害。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環保署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雖號稱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率高達78%,然而這些所謂的事業廢棄物都是爐渣,實際上是到處亂灑,看似解決掩埋問題卻製造更嚴重的食物安全、健康風險等問題。
他建議從源頭管理,經濟部至今仍不斷通過重要開發案、獎勵房地產,煉鋼為了蓋房子,導致房地產氾濫。因此應調整產業結構,降低事業廢棄物。
立委黃淑英說每年生產的160萬噸爐渣,不知倒哪,毫無規範。毒鴨事件後,也不知有無追究爐渣是哪個單位廢棄的。
對於台61線正在上演的爐渣掩埋事件,公路總局代表推說台61線完工十年以上,因此不知情,後續將配合台南縣環保局。
廢棄物清理法39條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種類、數量、許可、許可期限、廢止、紀錄、申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因此,爐渣由重視經濟發展的經濟部工業局主管,無法比環保署主管來得重視環境保護。
環保署代表表示環保署已與爐渣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工業局研商修訂管理辦法,將爐渣使用限縮在機場、道路、人行道、貨櫃場等地。
記者會中,環團主張事件善後應由環保署全權督責,並將事業廢棄物主管單位回到環保署管理,於一個月內完成。黃煥彰說不要把人民當凱子,高雄縣大寮鄉大坪頂整治花了十億元,拿人民的稅金買單;企業要拿出企業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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