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日台北訊,廖靜蕙整理報導
塑化劑事件顯示台灣化學物品管理漏洞,落幕半年來毒物管理進度只有修法,對於高達6萬多種廠商製造、使用而流通中的化學物質管理,只在環保署下設科,由不到5個人負責;環團質疑毒物管理徒具形式,未能杜絕毒化事件再起。地球公民基金會等23個民間團體19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正視有毒物品管理,成立化學安全管理署,為民眾健康和環境安全把關。
全台流布化學物質6萬多種 僅298種受管制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指出,全球有登錄的化學物質高達1千多萬種,行政院2010年底完成調查,確認台灣化學物質流通者有6萬多種,和全世界流通的數量相近。普遍使用則為兩萬多種,毒性明確的毒化物約有6千種,「但台灣的管制項目,卻不到300種。」
今年4月,環保署針對毒管法修法,納入歐盟REACH的精神,也就是進行源頭管制;若修法通過,未來6萬種已知物質,廠商必須提交資料;使用超過一定量,廠商必須提出使用資料讓環保署進行彙整,之後再進行化學物質的毒性進行評估,再決定列管層級。
毒管法修法雖有進步,呂翊齊也指出,化學物質大約以一年上百種的速率增加,目前政府管制,是在知道化學物質之後,經過調查才列管;「台灣屬於高度使用化學物質的國家,但管制人員不夠多,產業更新化學品速度又快、廠商又不肯完全公佈使用的化學物質,即便制度更改,我們的管制仍有很大漏洞!」
監院糾正案指出毒物管理資源匱乏
依據地球公民基金會資料顯示,毒物管制只編列了2億1千1百多萬元,佔環保署總預算0.17%。監察院也在10月7日公布塑化劑事件的糾正案,強調「主管機關行政管理人力經費困窘:查環保署辦理毒化物管理相關之人力僅3.5人」。
「毒管業務人力,竟然不到5個人,即便環資部上路後,可能增加2到3個人;總共7到8個人,如何管理6萬多種的化學物質?」台大公衛系教授詹長權說,「組織再造如果沒有專責單位,就是下一個災難!」
REACH趨勢台灣跟不上
「台灣進入了國際經濟體系,化學規範卻是失聯的!」台大公衛系教授詹長權指出,目前國際都朝向REACH制度管制毒化物,歐洲已經成立化學署,許多國家如日本、加拿大,都已經簽核備忘錄,也有專責組織。各國也必須於2013年5月31日前清查所有化學物品、提交安全風險評估,而台灣卻依然牛步。
詹長權表示,台灣是全球化學物質重要使用國,全球半導體產業使用的新物質,台灣都會率先採用,「而這些都沒有毒理資料!」他擔憂若缺乏專責單位,不但人民健康及環境疑慮被輕忽,未來廠商也會遭到經濟制裁。
從源頭管理化學物質 環資部應加碼
立委劉建國則強調,立法院預算中心針對環保署的評估報告指出「化學物質管理缺乏源頭管制」;立委陳節如更抨擊,環保署主張不足的人力可以用外包方式彌補是個嚴重的錯誤,因為「只有研究業務適合委外辦理,屬於公權力的管制業務怎麼能任意外包?」
政府以組織架構已經確定為理由,不願新增部門,立委田秋堇卻指出,「但當國民黨立委提出,未來下水道預算有500多億需要執行,於是要成立下水道局,政府卻又同意,顯然不重視毒化物管理!」
由於《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已經進入黨團協商的最後階段,與會團體於記者會上宣布發起連署,呼籲109位立委和三個黨團支持成立化學安全管理專責機構,避免下一個塑化劑事件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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