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樣性×產業】永續農業篇(二)
2016年5月31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甫自台大退休的農藝系名譽教授郭華仁,是國內首屈一指的種子科學專家。這幾年他投入關心有機農業發展,他認為有機農業是最能回應農業與生物多樣性的方法。而國內生態農業的崛起,他認為政府應以政策制度鼓勵,並以環境給付鼓勵生產兼顧環境永續。
從種子品種權一窺生物多樣性利益分享精神
郭華仁以種子科學起家,這是國際貿易中,一項重要的產業。一開始,他做的研究是種子儲藏,利用數學模式預測種子可以存活多久,除了產業界可以運用,也是當時剛興起的種原庫重要的參考依據,種原庫是百年尺度,因此要能預測種子的存活率。
郭華仁說,種子收集保存是種原技術的一個部門,由國際植物資產委員會統籌,幫助提供技術援助,讓一般的種原庫可以操作。1970年才開始有國際機構廣設種原庫,當時FAO有專門處理種子的單位,委員會設在羅馬,大約有12個在不同第三世界國家的國際種子研究所。
當時他寫信給國際植物遺傳委員會,收到來自這些專門機構寄來的文獻、期刊,閱讀這些資料之餘,發現植物遺傳專利權進展,這對台灣是很新的概念,在這之前,鮮少人知道植物也有專利、植物品種可以申請,而且有國際機構專門做這件事。
1992年後「生物多樣性公約」(CBD)成立,對於植物遺傳品種權卻持對立的意見,他因此了解生物多樣性公約,以及其反對植物智慧財產權的立場。
「生物多樣性公約其實講生態保育,目的是希望遺傳資源的權利跟義務要能平衡。」郭華仁指出,生物多樣性公約第一條目標中提及:「本公約的目標是按照本公約有關條款從事保護生物多樣性、持久使用其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遺傳資源而產生的惠益;實現手段包括遺傳資源的適當取得及有關技術的適當轉讓,但需顧及對這些資源和技術的一切權利,以及提供適當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