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日 星期二

山老鼠現形 林務局破獲牛樟樹頭運贓集團

2012年5月1日台北訊,廖靜蕙整理報導
雲林一男子(中)涉盜伐牛樟木,又開車衝撞警車拒捕,遭警開槍制伏逮捕。  (節錄自聯合報記者高堂堯翻攝畫面)山老鼠偷運國家資產又一樁,位於雲林縣石壁地區(阿里山事業區第172林班國有林)早年伐木後留置於林地之牛樟樹頭殘材,險遭有心人士竊取,所幸此次在林務局嘉義林管處與森警隊嘉義分隊通力合作下,制伏其中一名山老鼠,另一名在逃,檢警已展開追緝。
前天(4月29日)嘉義林管處掌握情資,立即啟動林警協同機制,聯繫森警隊嘉義分隊前往石壁監控、攔檢,林務人員深入山區,埋伏守候可疑車輛進行查緝。傍晚近6時許,發現有一部自小貨車由目標區下山,正當查緝人員要進行攔查時,該車卻於攔截點前直接往查緝人員方向衝撞,經員警開槍示警及還擊後人車皆制伏,逮捕身受輕傷之嫌犯,在嫌犯要求下送往成大斗六分院就醫。另一名嫌犯則趁亂逃逸,警方隨即全面追緝。

雲林石壁的牛樟木。(圖片來源:嘉義林管處)林務局嘉義林管處同仁與森警隊隊員清查貨車確認為牛樟木材計12塊,共440公斤,經奮起湖工作站運回嘉義處保管。
林務局指出,山老鼠為了盜伐林木,往往擁槍自重或以車輛衝撞查緝人員,使林務局和森警隊之聯合查緝人員必須冒著生命危險在險峻的山林裡與之搏鬥。
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現場所有同仁與森警隊各分隊員警,已在各個易發生盜伐之重點地區啟動查緝機制,誓言將破壞森林資源之歹徒,繩之以法。
林務局表示,為有效遏阻盜伐,全方位發展合作觸角。與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暨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合作,加強檢、警、林聯繫平台合作查緝盜伐機制,屬於累犯者,林務局已請求檢方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規定,向法官聲請預防性羈押,以預防累犯再次犯案。在法令研修方面,林務局將研議修正《森林法》第52條規定,針對竊取紅檜、扁柏及牛樟等珍貴林木者,增訂加重條款。
林務局也同時擴大辦理社區協助巡護工作,與國有林週邊社區之住民結合巡守山林。此外,對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鼓勵民眾踴躍檢舉,林務局設有免付費24小時檢舉專線電話0800-000930(林林林救山林)及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並依法規按贓物價格之一定比例發給檢舉獎金。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