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核廢料政策環評太樂觀 貢寮居民陳情修法

2011年11月29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核廢料政策環評場外抗議記者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提供繼5月25日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政策評估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28日再召開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針對核廢料處理原則進行討論。與會民眾除了抗議程序問題,並當著主席邱文彥面前陳情,要求邱文彥擔任立委之後能積極修法讓當地人民的生活免於恐懼。會議因未能讓與會委員充分表達意見,將再召開延續會議。
會議之前,來自核一、二廠所在地的金山、貢寮等地的居民,也在環保署大門口召開記者會,認為核廢料政策環評說明書和相關政策文件只能用「千瘡百孔,荒謬無解」形容,要求在台電與原能會都無能妥善處理核廢料的狀況下,核電機組應盡速停機。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李卓翰發言時先提程序問題,確認民眾發言的意見以及歷次會議紀錄載明要求原能會改善之意見,原能會未履行之原因;他說,政策環評對於環境有沒有影響應該要有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而非只是「當地社會、生態無影響」這樣的說法。堅持原能會應確實達到會議要求的條件,才能召開會議。過程一度僵持不下,經溝通,主席同意未來原能會回覆意見也徵詢民間團體的意見。
對於原能會將境外處理列為用過核廢料最終處置方式,綠色公民行動陣線洪申翰表示不可能,核廢料境外處理並無前例,「境外再處理」的目的是要將用過燃料棒中的鈾和鈽回收再利用,還是得將更不穩定的高階核廢料運回國內貯存。「經濟部的說法根本是意圖欺瞞國人,讓社會誤以為將高階核廢料運至境外就會消失!」
洪申翰也指出,冷卻池太密集了,台電卻在核一核二廠大量密集化,將此過渡性做法,轉變成常態,政策環評書上也隻字未提。如此「密集化」作法,在1996年核二廠乾式貯存廠環評說明書評定為「技術尚未成熟,不可行」,然而台電卻在未經環評的情況下,一再施作越放越密,恐造成安全疑慮。
綠黨中執委王鐘銘表示,「力行減量」是四項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指導策略之一,目標是抑低產生量,在評估說明書中,相關方案只有「減容處理」,未將核一二三停機、核四停工,直接從源頭減少產生量納入考量。
來自金山、貢寮區居民紛紛指出原能會的環說書不切實際,「紙上談兵,拿民眾的生命開玩笑」。鹽寮反核自救會會長吳文樟即說,若如原能會所言都沒問題,那麼政府辦公室都搬到核電廠附近,讓大家心服口服。貢寮居民楊貴英表示,東北角既然為觀光保護區,為何容許高污染產業進入,主張「以用電比例分攤核廢料」。核電建廠就應考慮核廢料最終處置,而不是像蓋完房子,卻跟別人借廁所一樣。居民楊木火則針對《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要求台電將每4年應修正檢討用過核廢料之處置修為2年。
環委也對於環說書放射廢棄物之管理總目標、境外處理之可行性、貯存廢棄物之走向語焉不詳表示不妥,要求具體說明。
民眾提議下次會議到核二廠召開,但主席認為沒有前例、勞師動眾,不同意。對於民眾表示福隆沙灘退縮很嚴重,觀光資源都受影響,邱文彥除了表示尊重,也要求原能會針對海岸變遷進行影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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