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4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從RCA到中科三期、從台灣到韓國,披著光鮮外衣的高科技產業,員工職災訴訟案例凸顯了政府支持「高科技產業」發展之際,卻未能有嚴格審慎的環境影響評估及監測機制,因此衍生一連串環境健康風險問題,致人民於危機之中。人民眼見公權力不彰,甚至與財團勢力勾結,在此困境中,環境訴訟便成為一道曙光。
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即針對台灣近年來的環境訴訟,23日邀請來自韓國三星員工訴訟案的組織者孔政玉(Kong Jeong-Ok)、美國「責任科技國際運動」(ICRT)總召集人Ted Smith分享韓國及美國的運動經驗及訴訟策略,為弱勢的勞工、居民維護環境人權尋找出路。
韓國三星半導體工殤求償 微量長期持續性的化學暴露獲勝訴
1990年代起,美國有超過300名IBM員工因在工作時接觸毒性化學物質,因此紛紛控告IBM及其化學品供應商。IBM前員工的工傷訴訟案件不僅讓廠商付出高額的和解金,也讓IBM內部的一份「公司死亡檔案」(Corporate Mortality File;CMF)在2000年曝光。
美國波士頓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的Dr. Richard Clapp分析這些資料並做出結論,認為參與製造過程的IBM員工(曾暴露在溶劑與其他化學品中)有較高的比例死於癌症,尤其是腦癌、血癌與腎臟癌。
同樣的高科技產業工傷訴訟也發生在韓國。2007年3月年方21歲的韓國三星半導體廠工人黃于宓死於白血症,大多數以為這是個人因素,只有他的父親存疑。之後透過幾個案例發現罹患血癌、淋巴癌並非個案,而女性工人經期紊亂、流產更是常事,此事使得三星半導體勞動者健康與人權問題浮上檯面。受害者及家屬陸續向韓國雇傭勞動部所屬的「勞動福祉公團」(簡稱KCOMWEL)申請勞工補償保險的職業病補償。
韓國的雇傭勞動部等同於台灣的勞委會,下設有兩個重要組織,一個是負責徵收以及提供補償的「勞動福祉公團」(簡稱KCOMWEL),而補償與否取決於「產業安全保健研究所」(簡稱OSHRI)所做的調查研究報告。OSHRI的意見認為,白血病相對於半導體工人的風險並不沒有顯著關聯,和三星企業自己所做的科學研究意見一致。因此,KCOMWEL在2009年5月決定不予賠償。
在此背景下,SHARPS應聲而出,由受害者以及關注此議題的醫師、律師組成「半導體勞動者健康與人權守護聯盟」(Supporters for the Health And Rights of People in the Semiconductor),協助當事人進行職業病求償與電子業職業病防治的倡議工作。2010年決定提公民訴訟,控告韓國政府未做好有毒物質把關,又不願意承認職災。與黃于宓類似處境者,共有5位白血病患者以及1位淋巴癌患者提起訴訟,其中有一位於2010年5月死亡而退出訴訟。今年6月法院一審3名敗訴,但包括黃于宓以及另一位同樣罹患白血病的女性獲得勝訴。
法官判決中指出,原告有舉證的責任,且個人的健康因素應納入考量。在勝訴的判決中顯示,不須精確的證據,法院仍承認長期且持續暴露在微量的有毒物質中會罹癌。而對於三星說廠區沒有致癌物,但法院認為沒有經過測試,無法證實為真。此外,對於通風設備的交互作用認為會導致更多風險。這是韓國法院首次裁定半導體生產線工作環境與白血病有關的判例。
3周後韓國政府對於敗訴的兩個訴訟提出抗告;而敗訴的3位勞工也將提起上訴。孔政玉肯定此次法院的裁決,認為十分先進,也將社會衝擊以及證據都考慮進去了。但他也擔心進入較為保守的高等法院,情況不客觀,還有一段漫漫長路要走。
公民訴訟開啟對話機制 跨國合作打破高科技神話
參與中科三期訴訟律師陸詩薇也提出訴訟經驗,與三星勞動者處境相同的是,后里園區的健康風險評估未將既存風險背景值納入。他認為台灣在民主進展還不夠,民眾參與機制也不足,然而公民訴訟卻可達到社會改革以及鞏固民主。
陸詩薇形容中科四期判決為「噩夢判決」,在中科四期訴訟中,原告引用ICESCR(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5號意見,主張農民用水適用邊緣人民使用水權不受污染之主張,法院卻以台灣不是第三世界國家為由否決,判決原告敗訴。
無論公民訴訟成或敗,陸詩薇認為都開啟了公民對話的空間,讓事情越討論越清晰。
針對台灣中科三期以及韓國三星半導體的公民訴訟,Ted Smith認為,使用者負起舉證責任不是科學問題,而是道德問題。電子產業使用眾多化學物質,多數未經測試根本不知毒性為何。面臨廠內員工致病,舉證責任不該是員工,而是使用者,也就是使用化學物質的企業,他必須證明使用這些物質未產生毒性,並成為趨勢。
Ted Smith從這兩個案例看到財團與政府互相勾結。他說,無論是園區的勞工或附近的居民都是受影響的人,也是所謂的99%的人口。他批評政府和財團使用科學家做出來的科學證據是垃圾科學,只用來證明自己沒有錯。他套用自己在美國勞工部的朋友所言,高科技只有生產「疑慮」(Doubt)而已。Ted Smith也表示,環保署以及法院不該霸凌老百姓,司法審判應該獨立。
25年前曾為執業律師的Ted Smith,曾在以訴訟尋求環境正義的過程感到沮喪,於是他放棄執業律師的身分,躍身成為環保運動者。他認為律師與環保運動者結合在一起是一股很大的力量,這股力量透過國際合作會議,取得各國的共識,進一步影響聯合國,最後做成有法律約束的決議,而這項工作也逐步實現中。
公民訴訟跨國合作,Ted Smith認為十分可行。他肯定陸詩薇將適用於國內的國際法運用在訴訟中,未來跨國律師可針對訴訟提出意見書,讓小蝦米也有大海可靠。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