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委員會:留給下一屆決定
2010年12月7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慈濟以社服用地為名,欲於內湖基地進行保護區變更案,6日再度於台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多位民眾抬出都市計畫法條,質疑審查程序之正當性;委員則對於慈濟報告仍有疑慮。經過7個多小時的討論,本屆委員會決議:「不做成可過或不過」之決定,留待下屆都委會續審。
本次會議為延續11月11日第620次會議之續審,原登記108位民眾發言,當天仍有64位民眾到場發言,主席裁示此次將為本屆、本年度最後一次委員會,不預設會議結束時間。會議進行7個半小時,直至晚間9點半結束,仍有數十位居民持續守候,當主席宣布結論時,守候的居民歡聲雷動,不斷謝謝委員。
現場支持與反對開發的居民都以各種形式表達訴求,過程中慈濟代表對媒體表示,開發地區無斷層、順向坡;但同時也有居民指責慈濟公然說謊,一度爆發口角。
《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指出,「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 」,直轄市政府可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大湖里居民劉德正便以此法條質疑慈濟,既為佛教團體又無國防發展相關需要;若以基金會身分,則為非營利事業團體,無經濟發展相關需要,何來「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以此要求立即停止審議。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秘書長林子淩也提出,保護區主要計畫變更只有公部門可以要求,認為慈濟明顯違法,要求立即停審,如堅持續審,官派委員應退席,不可球員兼裁判。
針對程序問題,主席台北市副市長林建元堅稱只有委員可以提程序問題,並表示這是委員會規則。場外民眾亦不甘示弱,立即電話詢問執業律師,得知任何公民皆可提出程序問題,主席不得已於會議進行不到半小時內,即宣布休息40分鐘,閉門討論程序問題;隨後仍堅持「不承認程序問題」繼續開會。
都發局專門委員邱敬彬解釋,本計畫是由台北市政府提主要計畫變更,並說慈濟社會服務是調和台北市經濟發展之穩定力量,符合「經濟發展之需要」。反對開發居民對此甚表不滿,揚言告市府違法瀆職,並對都發局提出的「調和經濟說」直批「恬不知恥」,包庇護航慈濟。
居民洪小姐發言時嚴詞質疑調和經濟,堅持保護區就該保護下來;並表示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
主婦團 為孩子捍衛保護區
曾遭遇溫妮颱風淹水而失去母親、弟弟和妹妹的前大湖居民卓小姐說,經過13年官司、5次鑑定,都提到不應在行水區濫墾濫建,當地已經過度開發,應採取最嚴密的保護措施,卓小姐要求不要因為慈濟一己之私而置民眾千萬身家財產於不顧。
當地居民代表發言時,對保護區能變連問3個為什麼,也有居民質疑,保護區的條件消失了嗎?也有居民對於自己必須站出來替自己爭取安全的環境感到悲哀。居民更以醫師幫健康的人裝尿袋解尿來形容慈濟一邊開發保護區又以滯洪池來預防淹水問題,表示錯誤的政策無法彌補。
「環保怎麼會是開發呢?」居民表示,面對全球暖化,大家都在保護濕地之際,卻要解編保護區,不知道要怎麼面對孩子;居民表示,慈濟不該消費環保,並要求市府應讓人民免於恐懼之威脅。
慈濟團 聲淚俱下稱良民
幾位支持慈濟開發的居民則高舉慈濟所做的善事,痛批社會大眾對慈濟誤解,慈濟人因此必須忍受社會大眾的辱罵。某當地居民同時也為慈濟志工即說,慈濟在世界各國都受到尊敬,只有在本地最難發展最難做。
某位旅居加拿大之慈濟志工甚至當場落淚,自稱是良民,卻遭受不平等對待,要求社會大眾給予公道。甚至有某位慈濟師兄,痛批年輕人敗壞,導致社會風氣隨之色變,大表不滿,並誇讚慈濟在世界上具有國際盛譽,只有台灣人看不起。
然而近日發生於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網站上疑似洗版的大量留言,大部分留言皆表示支持或贊成慈濟開發,甚至不斷稱頌慈濟的善行義舉,並非如落淚人所稱遭受辱罵、不公平對待的現象。
邱敬彬:引進志工調和台北市貪婪性格
專門委員邱敬彬於會中再度說明保護區的發展:北市1970年3月9日擬定木柵、景美、內湖、南港4區為保護暫行區,當時是在沒有相關地質資訊下劃設為保護區,只要沒有都市計畫之區域,全劃設為保護區。1974年公告之後,只於1980年通盤檢討過一次,畫了25處保變住(保護區變更為住宅)地區。30年來只有3處完成開發。
邱敬彬說,未能檢討出可開發之地,通檢無意義。台北市則對公共設施、公共福利在安全無虞下同意保護區變更。
邱敬彬說,環保團體希望當地恢復成原來的湖,若以此觀點,台北幾百年前也是個湖,總不能也要求台北市恢復成湖。他強調,基地先前即已遭受過破壞,地質條件改變了,而台北又是個快速發展的地區,希望能引進慈濟國際志工形塑都市性格,不是貪婪之都。
委員團 質疑慈濟量體動手腳
委員會諮詢時,部分委員對於慈濟報告中前後數據不一提出質疑。慈濟報告表示,社會福利特定專用區之開發總量上限,建蔽率不得超過35%,容積率不得超過160%,委員表示與之前7次專案小組所要求不得超過120%有出入;而當地居民也對容積率160%依可建地44829平方公尺計算,容積坪約可建築71700平方公尺(約21700坪),建築量體極為可觀。
此外,針對滯洪池沉沙量13,625立方公尺的數據,開發單位雖表示是依據2006年水保書將園區內、外加總之數量,2008年則計算出園區內滯洪池沉砂量2562立方公尺,但此數據讓委員質疑,到底能不能確保當地不再受淹水之苦。
委員表示以防災角度來看,開發單位對施工造成周邊的衝擊是什麼也該說清楚,本身安全不代表對周邊無衝擊,並說報告避重就輕,未將土石流潛勢溪流列入。
將近1小時的閉門會議,主席做出結論:本屆委員會不做出開發或不開發的決定,留待下屆委員再審;開發計畫、使用計畫以及主要計畫可分別審理。
主席林建元表示遺憾,認為此開發案的社會大眾溝通不夠,建議下屆委員積極朝向既有分區管理使用下,就開發量體、高度、區外滯洪排水進一步分析、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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