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保護鯊魚護海洋 荒野啟動愛鯊計畫

2011年6月9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民眾愛鯊魚有很多方式,有些人卻是吃進肚子。魚翅的取得是造成鯊魚滅絕的主因,而民眾通常對於吃進肚子裡的沙魚煙到底是哪種魚也摸不著頭緒。台灣荒野保護協會於昨(8)日世界海洋日啟動「愛鯊計畫」,除呼籲國人愛鯊魚以保育取代魚翅殘忍飲食,並將與中研院合作,走訪全台灣各地販售的鯊魚,採樣建立樣本,以DNA條碼進行法醫學檢驗,建立「漁產履歷」,調查台灣人目前食用鯊魚的狀況,藉此推動鯊魚保育政策。

位於海洋生態系頂端的鯊魚,因華人吃魚翅的習慣,瀕臨滅絕。鯊魚巨大的身軀卻因身上4片不到全身重量1/10的魚翅,遭到殺害。每年至少有4-7千萬隻鯊魚,被活生生地切去身上的魚鰭和魚尾,再被血淋淋地拋回海中慢慢死去。世界多國都已立法保護鯊魚,但台灣卻仍是全球獵鯊第4大國。
全世界鯊魚約有300-400種;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便指出,目前已有111種鯊魚面臨絕種。
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陳昭倫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表示,鯊魚是食物鏈頂端,壽命長,育兒數低族群補充不易;頂端瓦解,海洋生態隨之劣化。台灣博館蕭宗煌館長即說,海洋是台灣的另一種空氣,若沒有好好地保護海洋,台灣也無法擁有良好的環境。
陳昭倫說,鯊魚肉很臭,只能製成煙燻品。台灣已知常被吃的鯊魚包括:青鮫、白眼鮫、垂頭鯊、魟、鱝等。台灣的鯊魚有70-80% 由遠洋漁船捕獲,台灣應逐年減量鯊魚撈捕量。
台灣婚宴、壽宴皆可見到魚翅蹤跡,卻缺乏市售鯊魚肉品種統計資料。林愛龍專員說,荒野除了持續推動拒食鯊魚製品行動,還要建立鯊魚DNA檢驗,藉由DNA測試了解台灣對於鯊魚的食用狀況,並建立永續海鮮標章,讓政府加強海洋資源管控,更讓消費者的飲食安全多一層保障。
林愛龍建議民眾到海鮮店,或可攜回一塊未經高溫烹煮的鯊魚肉樣本,經過簡單的防腐,寄回荒野。荒野預計募集目標為1000份鯊魚樣本以及檢測成本費用50萬元。
英美印菲等國都禁止在海域內捕鯊,菲律賓在1998年禁止了所有關於鯨鯊的商業獵捕、販賣、輸入與輸出活動,印度則在2001年5月禁止,台灣則於2008年禁捕鯨鯊(豆腐鯊)、大白鯊以及象鯊。

台灣禁捕豆腐鯊 餐廳販售是違法

鯨鯊不但是最大的鯊魚,也是海洋中體型最大的魚類,分佈在全球的熱帶及溫帶海域,生存威脅來自商業及傳統漁業的捕殺。台灣的餐廳禁售豆腐鯊,若民眾到餐廳吃到豆腐鯊,可通報縣市政府漁政單位或撥檢舉走私漁產品專線:0800-082594。
餐廳販賣鯨鯊可能會有牢獄之災。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表示,依據漁業法第60條第2項,違法販賣或持有經公告為限制或禁止之水產動植物或其製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國貿局貿易服務組副組長黃瀞萱表示,台灣不准許進口鯊魚肉;魚翅若涉及華盛頓公約(瀕危物種貿易公約,CITES)附錄物種,則須檢附相關文件才能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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