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8日 星期二

縣市升格‧民主降格? 鄉鎮長改官派 考驗草根民主

2009年12月8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台北縣即將升格為新北市,高雄縣市、台南縣市、台中縣市幾個地區也即將合併。立院雖初審通過調整縣市、鄉鎮市區等行政區域的行政區劃法草案,但合併後究竟行政區域如何劃分、區長人選沿用現行直轄市官派或民選,卻遲遲未向人民交代。在兩大政黨只關心升格或合併縣市候選人提名之際,地方自治與民眾參與的基層民主究竟是向前邁步或限縮?
台灣綠黨於昨(7)日召開座談會,就合併縣市未來區長官派或民選延伸至台灣草根民主現況的關懷與討論。與會學者專家及現任鎮鄉民代表對於鄉鎮市首長官派或民選並無明確結論,但都一致認為要實踐草根民主,地方制度須完整,鄉鎮經費、權力應下放,並且資訊透明化,讓民眾能參與地方治理。
沒有財源就無法談自治
依據現行法令,縣市改制為直轄市後,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鄉市鎮長及村里長任期均行使至改制日為止,意即不再沿用。因此改制及合併後之四個城市上述職位將被廢除,行政區域改為「區」,由地方首長直接任命,即所謂的「官派」。這一改變對地方自治造成什麼影響呢?中央研究院政治所助理研究員徐斯儉認為最根本的問題是大部分鄉鎮都沒有自主的財源,談不上有意義的地方自主。
在鄉鎮沒有經費預算,幅員、人口、財力分配結構也不相稱情況下,地方建設必須向縣政府或中央爭取,預算未公開也不透明;對當地居民而言,不曉得錢從哪裡來,也無從參與意見與監督。未來若不民選,財政劃分更不透明,將離大眾更遠。徐斯儉認為選舉只是公民參與的一個管道而已,資源分配和公民參與配合之下才是解決問題之本。
基層自治單位 更能解決根本問題
德國慕尼黑工業大學博士候選人吳勁毅以德國南部下巴伐利亞區Furth小鎮為例,說明德國最基層的自治單元仍擁有完整的自治權,包括立法、人事、都市計畫、財政、徵稅等自治權力以及充沛的預算資源,而民眾則須負起監督機制。有別於台灣開發流程,由所屬部會研擬完成才送交人民代表審議;在德國,所有的構想都必須在初期時提交市議會審議,市議員同意後,才開始草擬計畫。
地方自治的能力是一個發展的過程,台灣基層民主的品質提升速度或許不符期待,但逐步提升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吳勁毅認為透過中央與地方的行政指導技巧、民間團體與公民運動的發展,才是提升台灣地方自治能力的王道。以八八水災之後的治水為例,鄉鎮其實可成為治水的基本單位、整合平台,因為他們最熟知當地的土地水文;而中央提供經費、資源與工具,反而更切實務需求。
官派遠離民心 不注重地方經營
土城市無黨籍市民代表楊木萬提到以前台北市長也是官派,透過修憲才得以民選,這隱藏著深遠的觀點以及法律問題。如果沒有制度與配套,官派或民選並無差別。但他認為官派的區長有如政務官,不了解當地的風土民情與優勢,而且往往不知道何時會派到哪裡,地方經營的意識薄弱。
深坑鄉民代表李佩珍強調對當地的認同優先於官派或民選的選項。但也提到民選必須真正會做事情才能連任,對於底下的公務人員可以要求、緊盯達成目標;官派則不了解當地的情形,容易放任。此外,政黨派系確實會影響經費與資源的分配,以深坑老街再造,在民進黨執政任內,即因深坑鄉長屬不同陣營,計畫遲遲無法過關。
地方自治需公民社會的支撐
地方自治的基礎建立在公民社會,公民社會的提升才是根本解決之道。與會者表示「地方自治」的法令位階應該更清楚,此外,代議的權限、範圍必須積極的主張。徐斯儉認為都會區與非都會區要分開來看,如何分配資源較合理。
潘翰聲以中和四號公園例子,市公所圍起藩籬砍樹、蓋廣場,民眾打電話到公所也不回應,後來關心的民眾組織起來,發起連署短短幾週時間有四千多人連署,驚動了市公所,而積極提出回應。他認為資訊公開是關鍵點,重劃過程往往都黑箱作業,當地居民都不知道,反而房屋仲介都知道了。
公民參與的管道很多元,陳木萬以公務員及里長缺為例,他鼓勵年輕人投入里長競選。公務人員一個缺上百人應徵,里長競選卻常常是一兩個人選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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