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區委會大會昨(28)日上午審查苗栗銅鑼中平工業區,經過2個小時討論,由於苗栗縣政府無法提出在特定農業區開發的必要性,選址不洽當加上基地形狀過於狹長,無法發揮經濟效益等因素,遭大會駁回,為此案劃上句點,此案也將成為日後其他特定農業區開發案的指標。
工業區未填滿不該土地變更
由苗栗縣政府主導、位於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的中平工業區,開發面積28.363公頃,其中農牧用地高達26.6公頃佔93.85%,雖3/4為公有地,仍有7公頃為私人農地須徵收。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之1條規定,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除非零星夾雜難以避免以及被列為國家重大建設,否則不得徵收。
又因本案基地呈狹長型,道路面積占全區面積20%、且道路與可使用之土地面積比約1比2,於土地規劃上無法達最佳綜效。即有區域計畫委員表示,狹長型基地經濟效益不彰,卻是對環境衝擊最大的,並不適合當作工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