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民眾前來聲援,各自拿著自己珍視之物的照片,述說這段時間的擔憂和對於核二重啟的不信任。現場抗議的團體、民眾也將手中蔡春鴻違反公共危險罪的「告發狀」貼在原能會大門的柱子上,表達對於重啟核二的不同意和憤怒。
由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發起的「反對核二強行運轉 緊急連署抗議信」,已經破3萬人。台電、原能會無誠信 無法信任
原能會重啟核二1號機的決定,傅同學認為,過程未見民眾參與;而台電、原能會連自己承諾會向國會報告,同意後才啟動,也未做到,毫無誠信。
1億元換口頭保證18個月不出事
40年不該壞的反應爐螺栓,壞了7支,付出1億元人民納稅錢,竟只換得口頭保證18個月就重啟,主婦聯盟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呂美鑾即問,對於核二廠周邊5、8、10公里的人民,給甚麼保證?
核二核安疑雲待解
核二核電安全尚有多項事實有待澄清,繼錨定螺栓斷裂,近日又發現爐心襯鈑之銲道出現數道裂痕,其中有1道6年間增加10公分,而原能會只表示,全球沸水式反應爐共同性問題、核一廠反應爐也有,應無立即危險等作為回應。
113支錨定螺栓安全性未交代,連不該出問題的錨定螺栓都出問題,民眾合理懷疑的核二廠內部是否壞更多?台電不作答,原能會未完成法定的行政聽證會,跳過國會質詢,以「重啟只有原能會能決定」,規避人民監督的權力,在18日晚上擅自核准啓動。
核電啟動缺乏公民參與機制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表示,從長久的觀察來看,台電以及原能會皆未盡到資訊充分揭露的義務,不但該公布的資訊不公布,立委要資料也要不到,人民完全得不到正確、完整、即時的資訊。
此次核二廠錨定螺栓斷裂,原能會從一開始表示不方便提供資料、錨定螺栓是核能級的,以各種藉口一再推託、隱瞞,直至資訊不斷被民間揭露,還是否認,過程不斷改變說法、圓謊,後來證明螺栓不是核能級,張宏林說,照理原應監督台電的原能會也與台電沆瀣一氣,使得核電成為恐怖核電,讓民眾無法信任。
民眾怒指蔡春鴻觸犯公共危險罪
依照《刑法》第187-2條,放逸核能、放射線,致生公共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判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能會表示將再召開聽證會
至於民眾要求聽證會前核二停機,周源卿表示會帶回去討論,便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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