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以縣民沒有一處一貫作業制的殯葬園區,民眾只能在路邊搭棚辦葬事對過往者十分不敬為由,與全安泰股份有限公司以BOO(Build-Own-Operate業者興建、擁有、營運)方式,聯手開發「福祿壽殯葬園區」。只是,殯葬園區就在主要道路旁,緊鄰國小、加油站以及聚落,收費又高於一般收費,居民到底能受惠嗎?居民與民代都搖頭,苗栗不需要多一處殯葬園區。
6160萬元買10年特許經營
福祿壽殯葬園區由業者買下十班坑23公頃多山坡地,其中6公頃為殯葬區,並取得10年經營特許權,宣稱打造東亞最大的殯葬園區,號召投資者加入。為了著手地目變更,已取得雜項執照,進行水保設施工程。預定地內尚有4筆國有財產局的土地未完成變更。
因開發面積未達30公頃,此案只需完成縣府環評,並已完成環評程序,只是民眾表示,環評過程未通知當地居民,只有形式上邀請5位居民代表。
苗栗縣民進黨籍議員李貴富說,苗栗縣政府是全台負債第二高的縣市,卻把殯葬園區這個金雞母拱人讓人,讓業者強行開發,無法認同。後龍鎮民代劉順松也說,縣府與業者簽的是10年特許經營權,也就是縣政府授權10年內不能有其他業者申請,而業者則以10年6160多萬權益金買斷,其中4000萬給縣政府,2160萬回饋給後龍鎮公所。
自治條例為業者鬆綁
令居民憤慨的還有縣政府和業者簽約後,竟然修改自治條例。根據內政部「殯葬管理條例」第9條,設置、擴充殯儀館或火化場及非公墓內之骨灰(骸)存放設施,應與學校、醫院、幼稚園、托兒所距離不得少於300公尺,與加油站距離不得少於500公尺。「苗栗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卻將第5條修改為與學校、醫院、幼稚園、托兒所、聚落水平距離不得少於250公尺。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表示,殯葬條款規定必須距離學校300公尺,立法目的是限縮業者,並且言明各縣市政府只能立更嚴格的法,沒想到苗栗縣政府卻修改為250公尺,簡直是為廠商量身訂做。
苗栗縣後龍鎮維真國中退休教師許乃村拿出地圖,以比例尺現場量出園區邊界與最近的龍坑國小之距離,顯示不到200公尺,和最近聚落的距離不到1公里,環評書上卻說3公里,似乎與現況不合。
殯葬園區讓死者有尊嚴
苗栗縣政府則於昨(13)日新聞稿中表示,福祿壽殯葬園區開發案依據「殯葬管理條例」、「環評法」、「水土保持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理規則」等相關法令規定,已完成設置許可、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計畫及開發許可等法定程序。
苗栗縣政府表示,苗栗縣欠缺現代化、多元化的殯葬設施,鄉親治喪期間大多在路邊搭棚,過往者遺體多送到台中或新竹等地區火化,往返路途遙遠,增加鄉親開支,對過往者無法表達崇高敬意。殯葬園區是開創殯葬新文化,減少家屬負擔和奔波,有尊嚴的辦理過往者後事,同時提供低收入戶免收火化費用等減免喪葬費用的回饋方案。
劉順松表示,苗栗縣內火化價格約7000元,新竹市9000元,而福祿壽經營計畫則定價12000元;縣民在路邊搭棚辦喪事是習俗,也可以合法申請。依據自救會資料顯示,目前苗栗兩處火葬場每年可處理6750人,實際死亡人數4500人左右,再加上此座東亞最大殯儀園區,是否衝擊當地100多家殯葬業者,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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