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繼續流浪 卻不必然被撲殺
2010年1月21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貓也要會看門牌
台北市一共有449里,目前有40幾個里與民間團體攜手進行街貓TNR(英文trap捕捉、neuter結紮、release放養的縮寫)方案,在這些幅員內結育後的街貓,捕犬隊不會捕捉。而以外的貓,就沒有這麼幸運了。南港區有民眾自費為街貓TNR,同樣剪了耳朵做註記,仍然被捕犬隊視為一般流浪動物處理,帶回收容所,面臨撲殺的命運。街貓的生存法則完全由人類按照地域決定,踏錯鄰里,可能一腳踏入死亡線,這種兩極的命運,連市議員李文英都不禁要為牠們叫屈,「街貓看不懂門牌呀!」
台北市流浪貓保護協會秘書長黃靜怡也認為在社區中餵養街貓,採取低姿態是必要的。TNR往往來自愛貓的民眾,除了幫貓結紮,還有持續餵養的問題。因此,該協會教育民眾以及餵養者,慎選合適的餵貓地點,不要在別人家門口,最好選擇住戶少的地方或僻巷內,大多數貓會適應餵食地點遷移。避免造成社區民眾的不滿,以至於發生傷害街貓的行為。
蘇聖傑提到找出社區中關心動物的人,而不是好像是外來的人介入處理,社區的人會認為「你不住在這裡,無法了解我的困擾」。幫助社區中關心動物的人習得TNR技能,TNR工作需要大量人力的投入。
關懷生命協會理事林雅哲建議動物保護處要能多和里長以及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溝通,並以台大、陽明等四所大學為例,在經過充分溝通協調後,已簽訂接受TNR為校方處理流浪動物的政策,而TNR的貓狗在校內則由動物保護社團負責照顧。
社區共生 讓街貓有就地生存權
林雅哲認為現行捕捉的門檻應提高,只針對不適合街頭生存、對人類有威脅的流浪動物捕捉,這樣可大量降低收容量;而收容所的這些貓狗,便可以讓愛心媽媽、民眾認養安置在家中,只要不在街頭造成其他民眾的威脅,便能兼顧動物的生存權。
此外,捕捉的原則也應以「不檢舉就不抓」,抓了也要查證是否屬實,並且證明流浪動物確實危害民眾生命,才予以捕捉。而查證的工作繁重,市府應依據動物保護法設義務動物保護檢查員,訓練一般民眾投入動物保護的行列。他提出「社區共生」的概念,有別於「共養」,有些民眾即使不願意餵養,至少讓流浪動物有生存空間,在社區內和平共生。
在TNR實施方面林雅哲建議,市府多提供誘捕籠並能解決民眾帶著誘捕的貓到醫院進行結紮時之交通問題。他提到未來捕犬車使用機率不高了,應考慮轉換用途,接受民眾預約方便民眾帶流浪動物去施行結紮手術。
街貓TNR:短期、大量、同時
流浪動物花園協會秘書長張熙堯提及部份施行節育的街貓有因術後感染或不當照顧導致死亡的現象,建議動保處是否針對醫院使用的線材及醫療表現評選合作醫院,供志工參考,以避免這類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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