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0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中科四期開發案大轉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30)日上午裁決,中科四期應全面停止開發,包括相思寮在內的土地維持原狀。居民代表阿洲伯知道之後除了高興,還不忘拜託中科管理局「稍微再設計一下,讓路不通過村莊。」
即使要拆遷民眾的住處以及毀壞良田,2009年11月10日環保署通過中科四期環評,當地居民不服,只好能透過行政訴訟來捍衛基本權利;由於開發將對於土地造成不可回復之傷害,若待判決結果確定才撤銷環評結論已緩不濟急,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基於給予當事人「暫時」性保護,要求中科管理局應停止執行相關作業。
相思寮居民阿洲伯知道後表示,相思寮空氣很好,交通也便利,不想搬遷。他拜託中科管理局重新設計,不要拆掉相思寮。
詹順貴也提到,馬英九總統今早記者會上終於注意到環境基本法第3條,「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可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平行,甚至優於經濟發展,已逐漸受到重視。
台北大學不動產及城鄉環境系副教授廖本全認為,法官的裁決彰顯台灣的土地正義;而中科三期有惡例在先,期待環保署不再使壞;也呼籲政府知法守法,不要以行政優勢玩法。
對此結果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未看到正式的判決書,因此尚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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