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引用法條 要求依法提供「土地讓售文件」
2010年8月21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全民認股救白海豚,4個月來已號召5萬人上網認股。然而,「濁水溪口海埔地公益信託」仍因未取得國有財產局「讓售文件」,受主管機關內政部擱置未受理。環團認為國民信託的公益性優於國光石化,內政部不應以程序障礙,擱置本案,並列出多項法條,要求政府依法行政。而募股行動也將持續進行,台灣環盟會長王俊秀說「5萬人不足以打動政府,那就號召50萬人!」
「濁水溪口海埔地公益信託」4個月網路認股已5萬人,200公頃20萬股白海豚洄游地,也已認股完成。即使認股的民眾如此踴躍,然而,7月7日向內政部提出申請,8月11日審查會議結論是要求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應先取得國有財產局讓售許可同意,才會進行實質審查。蔡嘉陽認為內政部雖然同意當主管機關,卻將同意權推給國產局。
本次信託標地之濁水溪口海埔地釐屬國有財產局管轄之非公用財產類之不動產;而「讓售許可文件」是什麼,連國產局也說不清楚。
環團要求營建署明確公開說明信託審查之應有程序,並請國有財產局公開說明法令依據。
立法委員田秋堇也說,依據信託法第69條「稱公益信託者,謂以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以公共利益為目的之信託」,守護濁水溪、搶救白海豚的國民信託比國光石化開發更有正當性。
環團更直指環境基本法第18條「各級政府應積極保育野生生物,確保生物多樣性;保護森林、潟湖、濕地環境,維護多樣化自然環境,並加強水資源保育、水土保持及植被綠化工作」之精神,營建署、國有財產局及政府相關機關,應積極主動為之,因此應設「法」解決法令不完備之處。
蔡嘉陽指出,政府每遇財團開發,便協助造橋鋪路;《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未落日前,就先把《制定產業創新條例》準備好。希望也能以此精神協助對人民有益的國民信託購地。
曾到英國國民信託學習取經的台灣環境資訊協會電子報主編彭瑞祥說英、日都有國民信託成功的案例,台灣一定也作得到。公益信託屬於公益事業,認股不分年齡,顯見人民的決心;政府不該以程序障礙來阻撓。
彭瑞祥4月婚禮時,INTO(國際國民信託聯盟,International National Trust Organisation) 會員發展部最高負責人莫里斯(Oliver Maurice)不但參加,還以認股書做為禮金,彭瑞祥覺得很有意義。王俊秀也打趣的說,未來台灣社會可以以認股書代替婚禮、生日賀禮,善盡對環境的責任。
王俊秀說,國民信託其實是執行馬總統的政見,環境公益信託保育白海豚,也是文明的指標。英國類似的公益讓管制度,讓英國的體驗學習產業帶來很多收入,也是促進產業的一種方式。他認為台灣也作得到,政府應該支持。
雖然政府表現不如人意,守護環境行動仍將持續進行。「濁水溪口海埔地公益信託」即將於9月1日正式展開第二階段800公頃之認股行動,蔡嘉陽呼籲民眾共同參與,也籲請政治人物表態認股。他說,以前環境運動是上街頭抗議,現在則上網認股展現自己的意志,並為台灣的環境保護行動立下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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