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7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張泳凱攝影
25日經過漫長的陳述與討論,中科三期第8次專案小組會議仍以有條件通過作為結論。后里民眾、環團對此結果無法認同。立法委員田秋堇即質疑中科三期健康風險評估未列既存風險,無法守護民眾健康;而即將召開的197次環評大會,學者專家呼籲環評委員務為后里居民守住最後一道防線。
環保署力挺中科到底
環保署將中科三期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爭議簡化為只要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即可,據此召開健康風險專家會議;17日會議中,即使台大獸醫系教授周晉澄對於資料的正確性大聲疾呼不該審查,仍不敵人海戰術,讓中科局健康風險評估報告闖關。
而改善背景環境,降低致癌風險率則歸責於「既有污染源所有人」(豐興鋼鐵廠、紙廠以及焚化爐),非屬中科三期開發單位的責任。但文中未說明責任歸屬,也未要求限期改善,只承諾加強對台中縣政府的督察。
接著又說,中科三期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只需依《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規定,就「營運階段可能運作之危害化學物質」(新增之污染物),辦理當地居民健康之增量風險評估即可,不須將既存風險污染來源納入報告中。
現存風險 連兒童都遭殃
后里既存的健康風險有多高?根據自由時報日前訪問台大教授詹長權在后里十個點進行採樣分析的結果,七星國小、內埔國小,懸浮微粒鉛砷含量遠高於其他採樣點,砷含量也偏高。詹長權也說,根據國民健康局資料,后里地區癌症死亡率顯著高於台灣地區全部人口。
毒物科專家表示,長期暴露在含鉛的環境中,小朋友智商發展受影響,成人則會增加心臟、腎臟、高血壓及尿毒症風險。
健康風險評估要全盤考量
面對學者專家如此沉重的說明,環保署仍認為新開發案不需將既存風險納入報告。台大公衛所教授吳焜裕質疑政府施政的目的是什麼?就是減少、降低民眾身家財產的風險。中科三期健康風險評估亂象百出,導因於風險評估與風險管理之決策過程混為一談。專家審查開發單位的報告是否合理,而風險管理者(決策者)必須做出決策來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
健康風險評估,不能只計算新增的風險而無視於既有風險的存在。健康風險必須考慮整體的條件、因素,整體的風險。吳焜裕也說現行的科學方法尚不足於了解既存風險與新增的風險交互作用後會產生的影響,因此應先尋求解決降低既存的健康風險之策略,之後再來談新開發案帶來額外、新增的健康風險是否為當地居民所能承受。
吳焜裕認為環保署未將風險管理決策過程搞清楚,急於開發,將既有風險歸咎為「歷史共業」,並不符合政府施政的目的。
中科需進二階環評接受實質審查
立法委員田秋堇痛批,后里既存的健康風險如此沉重,國科會為何還要選這裡開發呢?「這裡已經不能再增加一丁點風險!而友達無視后里民眾罹癌率這麼高,還計劃在園區興建員工宿舍,供上千名員工入住,和居民同受罹癌之苦。」
田秋堇表示中科三期環評必須進入二階,進行實質審查,專家學者才會到現場勘驗、體檢報告書上所調查的數據是否屬實。「不要讓環評制度崩解」他說,他是站在國家的體制談環評,如果中科三期經得起二階環評的體檢過關,他也樂見。
環評過關只會烏雲再起
代表6位農民打行政訴訟的律師林三加認為中科三期第8次專案小組的結論最後是以「補件續審」以及「有條件通過」為選項,6:7做成有條件通過,是不符合環評精神的。「環評應考慮是否對環境造成影響」,非以廠商利益為主體思考,林三加說,結論應由每位委員陳述意見,怎麼會將選項訂4項(不過、補件、補件續審、有條件通過)讓委員決定呢?
林三加表示,香港媒體將中科三期定位為「憲法爭議」,台灣社會卻未敏查事件的嚴重性。他提到台灣幾次行政訴訟判例,逐漸塑造司法也關心行政裁量的正義性,以及環境保護的優位須具體實踐。而環保署卻扭曲判決,破壞環評制度,此次專案小組有條件通過中科三期環評,林三加認為是讓事情又回到4年前,民眾唯有繼續提出訴訟。
林三加也提及最近幾次中科三期環評審議,皆將民眾排擠在外,限制入場及發言,對民眾參與造成不良影響。
環評大會最後防線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文魯彬最近投書蘋果日報,指出台灣政府不斷向美國學習當個假洋鬼仔,卻學得不對,讓他這個真洋鬼子挺難過的。他無法理解為何環保署無視於民眾的健康風險,每次提出問題也都達非所問,只會說為了人民做了什麼,卻不願意面對問題。
環保署在新聞稿指出,中科三期是否進入二階審議是「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權責」。曾擔任2005到2007年環評委員的文魯彬向14位環評委員喊話,不要認為自己只審報告書,不懂法律,決策時務必考量後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97次會議」(中科三期)即將於8月31日下午2時於環保署4樓第5會議室召開。環保署認為此次會議可決定中科三期環評是否完成;而司法判決的爭議如何,未來可能有更多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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