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7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陳錦桐攝影
中科三期司法爭議紛紛擾擾,仍於8月31日環評大會「有條件」通過,並於9月2日公告,國科會立即於6日核發開發許可,並即將於17日舉辦公開說明會;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雖於13日召開強制執行聲請準備庭,至今尚未裁決。此時,又傳出當地居民疑受威脅、不得參加說明會提反對意見。
針對831環評結論,農民代表將再提行政訴訟。
擔心后里居民無法得到應有的保障,立法委員田秋堇16日緊急召開記者會。
8月31日環評大會上,中科管理局承諾處理后里居民王盈婉家庭土地與農田的問題;9月1日初步會勘後表示將於兩週內提出解決對策。王盈婉表示,15日中科局林建國等3人突然到訪,表示台灣世曦工程公司將於17日上午10點會勘,這個時間正好是中科局舉辦公開說明會的時間。王盈婉表示,曾要求改期,但林建國等人卻要求王盈婉不要參加隔天的說明會,因為局長楊文科希望說明會能平和落幕。
記者會上,王盈婉並與林建國對質,場面氣氛一度緊繃。
對於會勘時間與說明會時間衝突,中科管理局建管組陳季媛表示,這是因為內部營建組和建管組彼此不知彼此時程所致,並當場承諾可以改期。對此,立委田秋堇甚感憂心,認為中科局必須要等到開記者會才願意改期,「正式」復工後,農民的權益無從保護。
行政部門帶頭不守法 廠商淪為代罪羔羊
中科三期行司法爭議未解決,行政院挾著行政優勢,不顧人民健康疑慮,執意讓中科三期環評闖關。詹順貴律師說,最該苛責的就是行政機關,原應以客觀公平地兼顧人民與廠商的利益取得平衡,卻置司法判決於無物,讓廠商背負欺負農民的罵名,成為代罪羔羊。
詹順貴說,個別行政機關對其所執掌業務的法令當然可以解釋,但當人民不服,訴諸法律訴訟,最終的法律解釋權仍在司法。當司法院一而用再以判決、裁定告訴行政部門,對中科三期的法律見解是錯誤的,政府卻仍一意孤行。
詹順貴舉8月19日馬英九總統在全國工業總會年會發言,「即便是違法,但是為了廠商,也可能是最大公共利益,也可不撤銷。」然而,最高行政法院2010年2032號裁定裡有一段話指出「廠商的建廠營運個別利益是屬於私益而非公益」,不啻狠狠打了政府與總統一巴掌。
8月31日環評大會詹順貴也在現場,中科管理局信誓旦旦說隔天要去現勘等等,事後證明幾乎是說給委員聽的,現在環評通過、公告了,當初的承諾成為空言。隨著8月31日環評審查結果出爐,環團和律師很快就會到行政院提訴願,接著進行行政訴訟。
后里農民陳欽全說從小被教導要守法,沒想到臨老卻遇到一個不守法的政府。中科三期已經有條件通過,面對隨著17日說明會之後中科管理局的復工,他質問,「會不會也像行政院、國科會、環保署不守法?」,若不遵守環評規範,誰來監督、把關?
政府不守法 人民唯有尋求司法保護
詹順貴律師說,沒有8月31日環評結論出爐,中科管理局就可以復工這個問題,他們從未停工過。
中科三期行政訴訟不斷,高等行政法院雖裁決中科三期(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部分)撤銷環評,之後又裁定停工的假處分,但國科會及中科管理局又解釋為效力不及於廠商,繼續維持進度施工,並一邊提出假處分的抗告。
高等行政法院於9月初駁回抗告,后里居民代表遂於3日再提強制執行聲請,要求法院以傳真通知到達後12小時內,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科管理局(中科)停止中科三期開發案所有開發行為,違反者將通知警察機關拘提國科會代表人李羅權管收,直至國科會履行完畢為止。
13日下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史無前例的召開強制執行聲請庭,讓后里農民、代表律師以及環團振奮不已。審判長在聽完兩造的陳述後,宣佈候核辦休庭。然而17日說明會再即,律師擔心若勝訴的判決未能及時出爐,將造成既定的傷害。
提案律師林三加表示,1月法院判決撤銷環評後,環保署續審的環評皆為違法,因此8月31日的環評審查結論「形式合法但不會變更原來的裁決」,即為無效之結論。而強制執行聲請是要求中科三期停工,包括不可提供水、電給廠商,他強調執行法院判決不可打折扣。
國科會及中科局律師代表則表示,要求廠商停止開發逾越超越其行政職權,並舉行政訴訟法第305條第2款逾期不履行者,才強制執行。其次,沒有任何根據說開發破壞環境或造成健康風險。最後,國科會已根據8月31日環評結果,核發新開發許可,原開發許可已廢止。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3項「審查結論主管機關認不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並經許可者,開發單位應舉行公開之說明會。」;《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8條「開發單位公開之說明會,應於開發行為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後動工前辦理。」17日中科局將於內埔國小活動中心開說明會,作為復工的暖身,然而這幾乎只有形式意義,中科三期從未曾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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