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5日花蓮訊,廖靜蕙報導
一年一度的太魯閣峽谷馬拉松,今年因花蓮縣府提出運動賽事法制化招商,今後大型路跑、自行車活動採公開招標,得標廠商擁有15年的主辦權,不但更換主辦單位,更因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贊助,路跑名稱也更名為「2014 亞泥/遠東花蓮太魯閣馬拉松」。
然而,俗稱亞泥的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多年來因設廠用地,迫使160多戶太魯閣族人失去具有耕作權的土地,族人為此展開漫長的「反亞泥還我土地」抗爭,原民會雖於兩年前判定本案原住民勝訴,要求花蓮縣政府要在訴願決定後2個月內依照訴願決定與意旨,重作適法之處分,然而至今,縣府未積極協助族人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權,一昧拖延、怠惰,任族人年老凋敝,如今還和亞泥攜手在國家公園內辦路跑,看在族人眼裡備感淒涼。
40年吶喊:還我土地!
亞泥案所有權移轉登記案當事人之一徐阿金女士昨(14日)記者會上以太魯閣族語疾呼「請將土地還回來!」多年來為了爭取土地所有權,到處尋找各部會,亞泥未給予適當回應。「請各位幫助我,我要把土地拿回來!」
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花蓮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團體,要求花蓮縣政府必須於年底前將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給楊金鄉及徐阿金,並依原民會訴願決定意旨,盡速協助亞泥岸原住民取得土地所有權。
亞泥設廠土地 公所文件族人表作假
亞泥為了設廠用地,與秀林鄉公所於1973年6月14日和當地太魯閣族居民召開「協調會」,許多原本具有耕作權土地的太魯閣族人,在協調會後幾年內,被鄉公所以涉嫌偽造的文書資料塗銷,違法出租給亞泥,僅有部分族人因文件資料不齊全而免於耕作權被塗銷的命運。
徐阿金的媳婦解釋,秀林鄉公所說居民已拋棄耕作權,強制訂下租約20年;但是族人表示並未如此,簽名的字跡都非本人。即使鄉公所認定他們未放棄耕作權,但土地在亞泥的圍籬內,根本無法進入耕作。
第二個20年 公道路遙迢
1995年6月亞泥與鄉公所21年租約到期,原住民地主想要回原本的土地,卻發現已經完全喪失使用土地的權利。另一段漫長的「反亞泥還我土地」抗爭於焉展開,至今又過了另一個20年。
1999年台灣省原民會甚至提起訴訟要塗銷幾位族人僅剩的耕作權,卻遭遇敗訴,民間團體再接再厲,好不容易在2012年,獲得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訴願勝訴之決定書,要求花蓮縣政府要在訴願決定後2個月內依照訴願決定與意旨重作適法之處分,然而2年過去,縣府及公所對楊金香及徐阿金仍不聞不問。
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7條「取得之耕作權或地上權登記後繼續自行經營或自用滿5年」,即可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花蓮環境保護聯盟會長鍾寶珠說,2012年原民會清楚解釋,耕作權就是要讓原住民獲得所有權,以前是10年,現在是5年。「原住民早在亞泥設廠前就在當地耕作良久,都是有資料可查,不解為何政府不願意有作為。」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謝孟羽也拿出1969年、1974年航照圖,在亞泥設廠圍起土地之前,一直都是耕地樣貌,訴願機關也承認有5年的耕種權,獨獨花蓮縣政府至今仍不願還土地給縣民。
20多年來努力爭取族人權益,帶著族人往前衝,但隨著時間,身體逐漸衰弱,歷經兩次中風,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理事長田春綢說話都顯得吃力。他質疑,這麼多年為何縣政府不願意還族人土地?太魯閣國家公園真能盡到生態保育的責任?
原住民行政處:不可逾越與公所分工
花蓮縣政府則祭出「拖」字訣,原住民行政處副處長兼代理處長督固‧撒耘(撒奇萊雅族)表示,原民會要求適法之處分,而非完成土地轉移。但和秀林鄉公所尚無法取得共識,鄉公所不同意土地移轉,駁回的兩個理由,分別為土地耕種的事實並不存在、兩個陳情人互為見證人,證據過於薄弱。
督固‧撒耘說,縣政府同意兩人可互為證人,但希望再補強更多的證明。對於公所說從空照圖看不出土地耕種的痕跡,縣府會再找其他的證據。總之,縣府會找出公正的單位來證明這件事情。
督固‧撒耘說,縣政府同意兩人可互為證人,但希望再補強更多的證明。對於公所說從空照圖看不出土地耕種的痕跡,縣府會再找其他的證據。總之,縣府會找出公正的單位來證明這件事情。
縣政府雖是處分機關,但是主要的承辦和調查權力在工作。他不知道縣府是否可逾越分工狀況。
太魯閣青年會:世代接棒要回土地
台灣原住民族太魯閣族學生青年會吳雅雯表示,太魯閣族看待土地的觀念,在過去傳統都是共有的概念。
自從國民政府來了之後,名義上說是保障原住民,強制推行原住民保留地,然後試圖以個人為主的土地概念,瓦解集體擁有土地擁有權的概念;又因族人不熟悉以個人為主的土地擁有權登記制度,涉嫌以操弄、誘騙以及偽造文書的手段,讓太魯閣族人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況,失去土地登記原住民保留地的權益。
「回顧反亞泥還我土地運動,我們不得不懷疑政府有計畫的剝奪原住民土地」吳雅雯說,對於討回族人的土地,年輕一輩會持續推動,直到還我土地為止。
12月13日太魯閣峽谷馬拉松當天,蠻野心足生態協會也發起「反亞泥 為捍衛太魯閣而跑」,邀請報名參加的朋友為反亞泥別上宣傳標誌,呼籲亞泥應立即停止採礦,要求花蓮縣政府將土地所有權返還給太魯閣族人、各主管機關應依法禁止亞泥在國家公園中採礦、環保署應要求亞泥進行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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