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1日 星期一

沒有野生動物何來狩獵? 顏聖紘:維護獵場需跨領域合作

2016年11月21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前言:由動物當代思潮讀書會策劃、台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關懷生命、愛護動物】專案支持的「窩講堂」,昨(20日)以「荒野中的救贖:邁向原住民狩獵與動物保護的衡平」,邀請學者專家就狩獵議題演說,以下根據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副教授顏聖紘演講內容整理。
前恆春鎮代郭榮華最近發起「廢止墾丁國家公園改制國家風景區」連署請願,要求退出國家公園,只是如此一來,可能影響魯凱族狩獵權益。「當恆春鎮都成為墾丁大街,還有野生動物可以讓魯凱族行使狩獵文化嗎?」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副教授顏聖紘說,狩獵議題不該侷限狩獵行為的討論,獵場維護管理更重要,否則失去獵物的獵場,將使得狩獵除罪化失去實質意義。

自然環境是連續的  政策治理卻是斷裂的

提到狩獵議題,社會大眾立刻聯想到原住民,但顏聖紘以生物多樣性學者立場主張,狩獵議題應超越族裔,以行為來討論,並將漁獵行為等同視之;而狩獵牽涉層面複雜,也絕非《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修法就能解決。
談狩獵議題,應一併討論漁業行為。圖為底拖刺網影響海洋生態。攝影:鄭明修;圖片來源:台灣珊瑚礁學會。
「如果沒有良好的棲地,就不會有野生動物的存在。」他舉沿海捕魚,不能只捕魚,卻不保護棲地環境。棲地環境不好,即使放魚礁吸引魚群來,也只是利用人工製造魚很多的假象。然而,沿海環境的管理牽涉從陸地、河川到海洋的管理單位,不會只是漁業署的事。

「我們必須認知到自然環境是延續的、變動的,只要任何政策涉及自然資源時,不可能一成不變。」他舉九二一地震之後,崩塌嚴重的九九峰,歷經十多年,植被逐漸復原,長鬃山羊也來了。因此任何涉入管理的單位,都必須認知環境是不斷變動的事實,不能用一套規定管所有事務,以為這樣就夠了。
「然而,我們的政策治理卻是斷裂和衝突的。」無論是現在國家單一治理,或未來由部落小面積治理,都牽涉到一小塊土地就面臨多個權責單位的處境,錯綜複雜的脈絡下,單一單位或法令似乎無法負起棲地品質。

恢復山林智慧  先得重建生物多樣性

如果要恢復生態智慧和傳統文化,得先回答什麼是好的獵場。顏聖紘認為,好的獵場具備多樣性的動物種類與數量,而棲地的多樣性高才會有更多動物,並且這些區域不該受開發行為影響。另外,核心棲地到受干擾與開發地區之間需要緩衝帶,少了緩衝帶,核心區隨之崩壞饋,相對沒有意義。
現況卻事與願違,野生動物種數、棲地環境缺乏多樣性,就算是核心區,一樣受到非管理單位,如道路、水利等單位的干擾。
野溪是野生動物喝水的地方,也是獵人狩獵時重要據點。但一條野溪牽涉眾多管理單位,野溪治理也不是保育單位可置喙的。尤其每次災後重建,大量經費湧入,幾乎將野溪從山上到海邊沿岸水泥化,野生動物從此消蹤匿跡,因為環境已改變成無法利用的狀態。談獵場,絕非只談林班地的維護。
另外,產業道路對棲地的切割,牽涉到地方自治相關法規,例如山城苗栗佈滿有如彩帶般的快速道路,棲地如此破碎,地方政府又宣稱沒有錢。道路的開發使得產業快速進駐,礦業、民宿、露營地、山區農業的經營者不分族裔,但傷害野生動物以及破壞獵場卻毫無分別。
「所以我們要恢復山林智慧不只是狩獵的問題,還有環境營造的問題,否則就算原住民狩獵除罪化,也沒有獵物可打!」他說,很多單位政策執行時,是與保育背道而馳的,絕非拘泥於修野保法和國家公園法就能解決。
狩獵議題涉及生物資源和自然環境,而這些都是變動的概念,他提醒,不要期待單一標準答案,而是學習面對變動的環境和生物資源。「該受教育的不只是人民,政府各層級單位更需要,首先就是承認自己的不足和需要學習之處。」

修法的矛盾:守護獵場修野保、國公法  卻任水保區合法開發?

顏聖紘也以「如果我是立法委員」提出修法意見,他認為,修法應同時考慮執法所需的行政能量和品質,投入相對的資源。而非修法卻無法執行,也無員額編制。他不客氣批評,行政院長林全一句話,就讓林務局保育組三個員額消失了。「請問業務如何執行?」這也難怪執法只挑「軟柿子」,國家機器動不了。
另外,修法應跨法規和委員會溝通,也不該只修野保法、國家公園法,卻任由水源相關法規洞開、破壞環境品質的衝突並存。「很多水源保護區就是跟野生動物重要棲地接在一起,有些野生動物如山羌,不只利用核心棲地,也會到周邊緩衝帶。」法令一開放,野生動物就受到直接衝擊。
緩衝區對一些野生動物很重要,水源保護區常常是山羌活動的範圍。攝影:余榮欽;圖片來源:林務局。
他也指出,修法時不把問題一次講清楚,開一堆公聽會,結果是重複達成共識後又有人反悔、技術性杯葛的劇碼,最後一切重回原點,浪費國家人民公帑,而這種例子不勝枚舉。
與執法相對應的是監督。無論個人或團體,不分身分,都該受到監督;而監督的團體必須具備足夠的知識,否則就會各說各話。另外,資訊透明才能被監督,如果什麼資料都拿不到,以「這些是我單位自己看的」為由,監督就無從開始。而牽涉技術面更需恆常性溝通。

狩獵不分族裔  有待全盤規劃

顏聖紘表示,狩獵不分族裔,也不是只有原住民會做。例如屏東經營蓮霧農作,常遇白頭翁啄食危害,農民若不想毒鳥,又不想付錢,那麼來幫忙的獵人為了獲利,就會把這些鳥賣給放生團體或鳥店。放生團體因為不知道怎麼處理鳥,又造成鳥類大量死亡。
為了破除這個循環,就去禁止放生、管制放生團體,只是卻未解決農田鳥害問題。他指出,與其怪獵人、果農或放生團體,可能須回到源頭栽培管理討論,這時候就得農糧署提出栽培技術與資材上的協助,而非用一個管不到源頭的(野保)法來做。
以台灣目前的自然環境,他支持有必要保持狩獵技術。例如水鹿移除,能不能發展與原住民青年合作獵捕?而這些獵捕後的水鹿,能不能進入肉品市場或製作成罐頭?這牽涉到食品衛生管理,就須衛福部入場;此外,包括後續通路、銷售,都須通盤考慮,才能讓狩獵合法化後,產生社會貢獻。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