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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2日 星期六

模塑動保原型 專家籲建構面面俱到的動物保護


作者:廖靜蕙
無視於監察院糾正文指出動保業務績效不彰、浪費公帑,以及國際間點名台灣漠視動物生存權,正在審議的農業部組織條例仍將動保與畜牧合併為一司,引發民間團體一連串抗議、聯署行動,成立專責動保司,動團盯緊本次立法院會期。
其實台北市政府已於2010年10月成立專責動物保護處,並編制防疫檢驗、動物管理、動物收容、產業保育等4組,以及動物救援1隊,將動物檢、防疫、流浪動物收容、寵物飼主教育宣導、寵物業管理以及流浪動物及野生動物救援納入;人員編制85人,其中正式編制人員55人。而動保經費幾乎凌駕中央,光是興建收容所預算就上千萬。

2011年9月15日 星期四

17縣市僅13個動保員 動物保護淪為空談

2011年9月15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陳錦桐攝影
台灣雖然有一部《動物保護法》,但長期以來只由畜牧處下設一科來執行,執行人力只有7人;5都之外的17縣市只有13位動保員。由20多個動保團體組成的「催生盟」(催生專責動保司聯盟)分析,在層級最低、人力不足條件下,中央無法監督、地方無力執行,動保法形同虛法。而行政院將畜牧與動保合併為一司,表面上似乎層級提升,催生盟認為在政府重經濟考量下,資源分配必將如往常傾斜在畜牧業務,是換湯不換藥的作法。
各地方政府「兼差」抓狗的清潔隊員,以不熟練的手法,用鐵鍊套住巴掌大的小狗,任其苦苦哀叫。大動連(大學動保社團連線)成員在14日催生專責動保司記者會上指控,因為民眾通報,於是一些容易抓的狗、小狗、乖狗,不分青紅皂白、一律平等,鐵鍊侍候!而某些地方政府將捕犬業務委外,讓未受訓練的人擔任捕犬員,不但傷害無辜生命,也讓其成為炮轟對象。
另一位大動連成員也指出,捕獸鋏已修法禁止販售,但因動保人力不夠,而未能減少捕獸鋏濫用的問題。他們要求「成立專責動保司,讓生命減少受苦!」

催生專責動保司 朱天心侯孝賢相挺

2011年9月15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陳錦桐攝影
催生專責動保司行動隨著立法院開議如火如荼展開。由20多個動保團體組成的「催生盟」(催生專責動保司聯盟)14-17日連續4天在台北市士林捷運站邀請民眾寫明信片,欲募集十萬張明信片寄總統府,讓總統馬英九重視成立專責動保司的重要性。14日記者會現場,國民黨立委丁守中、作家朱天心、導演侯孝賢也蒞會力挺成立專責動保司。
行政院版的「農業部組織條例中」即將於立法院此會期送審,若通過三讀,即將於2012年上路。但動物保護業務卻被納入農業部畜產及動物保護司,丁守中形容將畜牧與動保業務放在一起,有如讓公賣局兼禁酒業務,十分矛盾。他承諾爭取其他立委的支持,成立專責動保司。

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

看豬跳火圈當戶外教學? 學者籲:拒絕霸凌動物的環境教育

2011年7月7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豬隻跳火圈、鸚鵡開車、猴子騎獨輪車……,此類「動物表演」普遍存在於全台各遊樂場所;學者擔心,在《環境教育法》實施後,會有業者以名目此招攬校外教學,實為不良的生命教育示範,呼籲即將訂定的環教場域認證標準,排除此類場所。環保署官員允諾納入考量;但面對民間質疑此類表演涉及「虐待」,主管機關農委會畜牧處則不願正面回應。
6日由動團召開的記者會,呼籲環教場域認證應兼顧動物權。
動保團體、立法委員丁守中、環境教育與動物行為學者昨(6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已經上路的環境教育場域認證,尊重生命,排除動物表演及違反動物福利的動物展示場所。

2011年6月9日 星期四

捕獸鋏修法不能有例外 專家籲全面禁用杜絕製造

2011年6月9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立法院於昨(8)日審議《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製造、販售、陳列或輸出入獸鋏(捕獸鋏)應取得許可,違者將可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動保團體雖視為一項成就,然而,關懷生命協會理事林雅哲認為,法規仍未排除例外條款,捕獸鋏一息尚存。

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

農委會疑修法限縮寵物定義 遭批怠惰

2011年6月8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圖片來自: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民眾養在家中的兔子、布丁鼠、麝香豬到底是「寵物」還是「野生動物」?認定不同,待遇也隨之改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將於今(8)日審查動物保護法修法草案,其中行政院農委會提案修訂第3條第5款,將「寵物」定義為「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動物」,未來非經農委會公告的物種,即使民眾飼養在家,不能稱為寵物、也不受野生動物規範。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痛批農委會怠惰,呼籲立委拒絕此項提案。

2011年2月28日 星期一

動保法13年 動物撲殺不減反增

本報2011年2月28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動社)統計,1999年至今,台灣公立動物收容所總計收容超過100萬隻(1,020,348)流浪犬貓,其中近90萬隻流浪犬(862,358,尚不包括貓)遭撲殺或不明原因死亡;2009年更撲殺高達10萬隻流浪犬(106,989)。《動物保護法》立法13年來,流浪犬貓數量沒有減少,而其生命的消殞,卻逐年增加。
動社執行長朱增宏表示,一個社會每年有將近10萬隻狗(以及無數的貓、兔子、寵物鼠)被繁殖、飼養而後丟棄,再經歷非人道捕捉,被丟入地處偏遠、管理落後、心態封閉,完全沒有動物福利以及無法提升認領養機會的收容所,最後被處死、銷毀,絕對是一個公共政策不當;若再加上民眾尊重生命素養不足,將使得人與動物的生命及環境都深受其害。

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

動保人士自囚飢餓 為受虐繁殖場犬隻請命

2010年12月23日台北訊,廖靜蕙整理報導

曾經為流浪狗苦爬的活動召集人黃泰山再次以把自己關入狗籠囚禁與斷食100小時的自虐方式,親身體會動物受虐之苦,呼籲民眾以認養代替購買 拒當黑心繁殖場幫兇。
黃泰山將從22日上午10點起連續4天,除了飲水,將不吃任何食物,以此模仿黑心動物繁殖場對待貓狗模式自囚絕食。
由網友號召網友發起的活動,22日起連續幾天在士林捷運站1號出口的廣場上以記者會方式公布訴求。現場懸掛6公尺長的白布以黑色墨跡為無聲的生命發聲,現場並展示許多非法養殖場中受虐動物照片形成的巨型看板,主辦單位也邀請民眾一起參與靜坐。
黃泰山表示,近年來由於不斷掀起寵物買賣熱潮,造成寵物繁殖業者大量繁殖,大多數繁殖場為了趕流行潮,給母狗施打催情素,讓原本一年兩胎的狗隻生3、4胎,造成母狗骨質快速流失,身體快速老化。台灣合法貓狗繁殖場超過1千家,而非法業者比合法還多。

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1票救1命 張宏林要人道對待動物

2010年11月25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照片提供:張宏林保護老樹、捍衛環評、關心綠色交通...歷年來大大小小的環境事件場合,總可見到張宏林努力發聲的身影。不僅如此,2006年代表綠黨參選以來,即將停止流浪狗撲殺寫入政見,令關懷生命協會釋傳法相當感動,表示第一次看到動保政見。
張宏林今年再披戰袍,代表綠黨參選北市大安、文山區市議員,每每騎單車拜票時,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以行動來示範「選舉是快樂的事情,全民都該透過參政來改變現況」,即便每次都是以最少的經費與資源參選,仍不改初衷,要打一場環保的選舉。知名作家李偉文形容他是「政治沙漠的希望綠洲」。
他認為,選舉原應為人民改變環境之工具,卻因一些因素,扭曲了選舉文化,讓民眾不關心選舉,非常可惜。綠黨參選,也是要告訴民眾改變的可能性,讓政治回歸日常生活。

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5都8縣市同伴動物 台北縣、台中縣最痛苦

2010年11月20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北縣金山收容所,一隻黃金獵犬卡在水溝縫中,不知已死亡多久,收容所管理員竟渾然不知。該收容所還獲縣府頒發獎金30萬。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19日公布以「同伴動物」處境做為進步城市象徵的評比,針對5都(8縣市)流浪犬貓末端處理、源頭管理、動保行政等三大方向,以17項指標,評比過去8縣市動保「政績」。其中台北縣、台中縣並列「動物活得最痛苦」縣市。
對此結果,台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代表謝松志急於澄清,而台中縣政府未於現場表達意見。
該份評比以「流浪犬末端管理施政」、「家犬管理及流浪犬源頭減量措施」、「動物保護行政」三大方向,訂出17項指標,如各縣市「每千人捕犬量比」、「是否設置專業動物管制員」、「收容管理作業開放公民參與程度」、「收容所動物不明死亡或失蹤比例」、「收容所開放時間便民度」、「繁殖買賣業查核情形」、「家犬絕育數量」等;並根據中央及地方各項業務報告、公開資訊,與實地田野訪查所得證據等,加以排名、給分。

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

華江溼地與犬共生 動保團體發動宣導活動

2010年11月1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為了讓河濱成為人、狗與自然生態共生之處,華江里辦公室、華江溼地守護聯盟及關懷生命協會共同合作,10月30日上午於華江雁鴨公園進行宣導,教導民眾遇到野地犬(以下以野地犬與一般流浪犬區隔)可做可不做的事情,現場並以問卷了解民眾態度,並贈送精美可折式筆筒。
華江溼地位於淡水河源頭,豐富的底棲生態每年吸引上萬隻野鳥過境,是國際重要的野鳥棲息地;而河濱的華江雁鴨公園除了是民眾的休憩地,同時聚居野地犬;但因民眾不察,常發生狗追逐人類或是單車,甚至曾聽過群聚咬人的報導。
關懷生命協會表示,野地犬追車、吠叫、群聚或者只是跟隨著人,並不等同於兇猛、攻擊及威脅性,但是因為民眾對流浪動物存在恐懼與不瞭解,常造成愛狗與不愛狗對立的爭論。而這些情形只要透過認知、學習,是可以減少衝突,並與流浪狗共存。
透過宣導,幫助民眾休憩時不受野地犬干擾。狗行為訓練師CT也說,狗在感受到威脅之下才會反抗,通常都不是為了要傷害人類。當認知到此事實,試著不侵入牠們的領域,或遇到時閃避,都不太會有問題。
關懷生命協會於6月向青輔會提出,「華江雁鴨自然公園及華江里社區流浪動物TNR(英文trap捕捉、neuter結紮、release放養的縮寫)推廣行動」,由台大懷生社執行,結合當地里辦公室及華江溼地聯盟共同合作,遇到通報的犬隻,連絡台大懷生社,由社員出動捕捉帶到動物醫院結育之後再回原地放養,並結合當地愛心媽媽定點餵養,讓野地犬得以生存,並且不干擾人類的遊憩行動。

2010年10月9日 星期六

【社論】「虐貓」的代價

作者:廖靜蕙
台大前博生李念龍虐貓案,二審定讞,高院認定被告只殺了一隻貓,另兩隻被虐死亡的貓則因證據不足不起訴;法官認為兇嫌雖手段殘忍,欠缺慈悲心,但考量他學業尚未完成,也「無前科」,從一審的「3次罪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各判刑7月,合併應執行1年6個月」才改判6個月,並得易科罰金36萬定讞。此事除了引起動保人士譁然,但關心「虐貓」案,只是出於對動物的關懷嗎?
接觸本案的網友都認定李念龍虐貓的傾向與事實,只因舉證困難,多數虐死的貓無法成案。而李念龍囂張的行徑,由台大懷生社郭璇的文章可見一斑。「一開始被告主動向我們(台大懷生社)通報貓咪受傷,後來又多次假報更慘烈的受傷案件」(引述「台灣動物之聲」電子報),不斷挑釁的行為,才讓台大懷生社發覺有異,尋求貓友協助調查。也就是說,若不是兇嫌自己通報,根本沒有人知道他虐貓。
動物虐待行徑隱密,指證困難。關懷生命協會專案秘書周瑾珊指出,動物周圍沒有人際關係,不會說話陳述前因後果,也難找到目擊證人。而本案結合台北市動保處、刑警隊、檢察官以及動員眾多網友的協助,好不容易才送上法庭。刑法要求直接證據才能成立,而動物保護法屬於行政法,透過證人指認,案件雖成立,但只能罰緩。也就是說,若是刑法無法成立,虐貓只是價錢問題。

2010年10月7日 星期四

【台北街貓地圖】街貓TNR與我

2010年10月7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圖片來自munch。猴硐,安靜的小山村,由里長夫人帶頭餵養當地的街貓,偶然被愛貓人士得知,開始結合志工推動TNR,幫當地的街貓結育,打掃環境、製作貓街牌,成為「貓村」,儼然貓的天堂。然而,也造成當地「棄養貓潮」,民眾將剛出生的小貓一窩一窩地丟到猴硐貓村、或將棄養的貓帶到當地,而出發點居然是因為這裡對貓很好!
街貓TNR不是動保人士的服務
猴硐貓數量暴增引發的效應,也反映了街貓TNR志工或「愛心媽媽」內心的恐懼。大多數街貓TNR(「民間推動街貓絕育回置方案評選及宣傳計畫」)餵食志工噤聲不語,不敢曝光自己餵貓的形跡,就是擔心越來越多民眾帶小貓丟門口。
街貓TNR志工卡姐就有此遭遇。當附近居民知道他餵養街貓,他家門口就常常被放置剛出生的小貓;甚至有資源回收業者,把別地方的小貓帶來給他。這些民眾認為把棄養的貓或路邊剛出生的小貓送給卡姐,對這些貓是福報。然而靠私人力量照顧50幾隻街貓,如同一所小型收容所,讓他疲於應付。

2010年10月6日 星期三

【台北街貓地圖】友善動物城市 從「里」出發

2010年10月6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攝影:貓草天空的胖子街貓TNR證明是有效的人道減量方法,也藉由志工和動物的互動,維護公共衛生問題;而行為有問題的貓,也能管理或個別認養。如此一來,收容所的數量降低,也連帶改善收容所的品質。
目前台北市尚未全面實施街貓TNR(「民間推動街貓絕育回置方案評選及宣傳計畫」),對於大部分區域的街貓,仍面臨捕捉與人道撲殺的壓力。曾有市議員以公聽會的方式,說貓又不會看門牌!然而在經費有限,民風未開之前,台北市動保處仍採取保守的方式進行。在此情況下,里長成為關鍵人物。
里長有如土地公
台北市動保大家長嚴一峰即說,里是最基本的行政單位,里長有如土地公,土地公要尊重,否則諸事不順。接觸過40幾位里長的貓協(台北是流浪貓保護協會)TNR志工Lisa也說,「沒有遇到不講理的里長。」

2010年10月5日 星期二

【台北街貓地圖】就愛街貓TNR:不能革命,那就拼命!

2010年10月5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圖片來源:munch想像生活在台北市的街貓,有4分之1相對安全的區域,在這裡接受結育的街貓,有一群TNR志工定期餵養。這群志工悄無聲息地在角落餵養街貓,幫街貓除蚤除蟲,甚至幫街貓當「公親」……
Lisa(林淑慎),台北市流浪貓保護協會TNR志工,在台北市的愛心貓媽媽幾乎無人不識。個性熱情、積極,對動物又很有「撇步」,養過許許多多不同的物種,最後卻甘心奉獻給流浪貓,致力於改善牠們的生命。Lisa說現在社會進展到文明的地步,對於不完善的公共事務不能革命,只好拼命。
而拼命精神,讓Lisa一個人以台北市流浪貓保護協會(貓協)名義與37里里長簽下街貓TNR,不到1年的時間,結育數早已超過目標的1000隻,逼進1200隻,超過的隻數結育費用,自力負擔。也就是因為快速達到目標,讓台北市政府沒有理由或藉口不繼續做,一步一步爭取談判空間。

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台北街貓地圖】台北街貓地圖 當街貓遇到TNR

2010年10月4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編者前言:今天(10月4日)是世界動物日,響應日前動保團體與身障者黃泰山進行為期8天的「苦爬」為流浪動物請命活動,本報今起連續4日推出動物日專題,探討街貓認養、各地實施TNR(trap捕捉、neuter結紮、release放養)面臨的課題與挑戰,並邀請讀者一起檢視各地對待流浪動物的狀況,在動物日這天,以行動實踐生命教育。
誘捕籠。(圖:台灣認養地圖協會提供)
想像一隻在街頭生存的貓。從牠離開母親的懷抱,開始街頭日記,就只能按照本能生活。不時要為爭地盤打架,或者搶奪有限的食物,每隔幾個月發情叫春。此外還有不時交替感染的病毒,潛伏著等待發病;滿身的跳蚤更是免不了。
對於這些行為,對某些人造成困擾,於是打電話到動保處,便會有捕犬隊來捕捉;或者民眾自行捕捉帶到收容所。

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身障者邀民眾苦爬 用流浪動物的身高看世界

世界動物日將至 動保專責機構沒影
2010年9月27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陳錦桐攝影
台灣在政府極力以GDP為一切發展指標的背後,每年仍以大量人道撲殺、野蠻殘酷的收容方式對待流浪犬貓的生命。為喚起國人及政府善待流浪動物,實踐尊重生命的社會,知名社運人士黃泰山及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從25日起一直到世界動物日前夕(10月2日)發起「為動物苦爬」行動,要求設置專責動物保護處以及從源頭管理,課徵寵物交易稅。
根據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調查統計,1999年到2008年全台各縣市共收容近90萬隻流浪犬,收容數量不減反增。其中73%(約65萬隻)是以人道撲殺方式結束生命。只有16%(14萬隻)受認養,尤以私人收容所為大宗。
流浪動物管理一直在農委會下的畜牧處運作,一直到2009年才由畜牧處下的「畜牧行政科」更名為「動物保護科」,除了台北市已將動保業務改名為「動物保護處」,其他縣市仍然由農業局下設防疫所、農政或畜牧、獸醫課監管「動物保護」業務。

為動物苦爬 網友熱情相隨

北縣14所收容所 新莊、三重表現最糟
2010年9月27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即使艷陽高照,週六(25)日上午10點,以黃泰山、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專員陳玉敏為首的苦爬隊,聚集在泰山鄉新莊動物收容所前,開始苦爬。在簡單的發言之後,隊伍即靜默地前行。除了兩位爬行者,隊伍還有十幾位透過臉書社群網站號召而來的網友隨行。
此次行動選擇從新莊收容所為起點,三重收容所為終點。黃泰山說,台北縣14家屬於都會型態的動物收容所中,最糟的就是新莊收容所和三重收容所。陳玉敏說選擇從這裡開始,可讓大家知道新莊收容所見不得人的心態。這兩處動物收容所皆未讓民眾參與管理,新莊收容所甚至設在垃圾轉運站內,鐵皮屋密封,對收容的動物有如烤箱。

2010年7月28日 星期三

公立動物收容所管不好 農委會要先管動保團體

2010年7月28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有鑑於流浪動物收容亂象百出,立法院曾做出決議,要求農委會制定公私立處所一體適用的管理辦法。但農委會先是認定此議不妥,繼而提出「私立動物收容處所考核評鑑實施要點」,優先對民間動保機構開刀,令動保團體傻眼。 
根據立法院「公/私立動物收容所之輔導、獎勵、管理、動物福利、收容空間與數量,以及安樂死作業規範」一體適用之決議,農委會本月7日召開公聽會,聽取動保團體初步意見後作成「不適合制定一體適用之作業規範」的結論;然昨(27日)召開會議先通過「私立動物收容處所考核評鑑實施要點」草案,部份動保人士抨擊治標不治本,搞錯對象。
雲林縣流浪動物保護協會廖桂鳳在會中表達強烈不滿,認為政府不做好源頭管制、管不好公立收容所,又要訂辦法管民間收容處所。他說:「私立收容所確實問題叢生,追根究底全因(流浪)狗滿為患。源頭管理(以絕育替代撲殺)才是解決之道。」而農委會的作法是把問題丟給動保團體,對於丟狗的人未徹底執法、不處罰;對於收容流浪狗、解決問題的人或團體,不給資源、重重設限。
昨天的會議仍通過草案,農委會畜牧處科長林宗毅表示,將送法規會審定後公告。
依據草案第二點,適用對象為經指定主管機關核准立案滿1年以上之人民團體或民間機構所設動物收容處所,以狗場為主。每3年至少舉辦1次評鑑,評鑑為甲等以上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表揚及發給獎牌並酌給獎金;丙等及丁等,由主管機關輔導限期改善或為其他適當處理,並停止政府補助或委辦業務。

2010年7月12日 星期一

公民營動物收容所管理 動保團體:督導機制應入法

2010年7月12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照片來源: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繼2009年底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揭露公立收容所中途留置所慘況,至今半年多時間,經立法委員推法要求改善收容品質,農委會畜牧處上週(7日)召開「動物收容處所管理規範」公聽會,來自全國各地動物保護機關以及民間團體就動物收容所制定統一規範後公私立一體適用、安樂死及是否針對民營的動物收容所制定輔導辦法討論。
農委會畜牧處長許桂森表示,公聽會乃依照立法院第17次會議修正動物保護法通過的2項附帶決議,其中1項係「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修正通過後6個月,訂定公/私立動物收容所之輔導、獎勵、管理、動物福利、收容空間與數量,以及安樂死作業規範。」
然而,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對於農委會畜牧處未將公聽會背景交代清楚、欲以現行公立收容所管理民營收容所,表示無法認同。朱增宏表示,台灣有一部動物保護法,適用公民營單位,也有一套「公立動物收容所管理作業規範」供各地方政府動保單位參考,但仍亂象百出。他認為動保主管機關農委會應對此溯源,了解問題癥結,思考如何將督導機制入法,改善運作過程。
此外,雖為公聽會,主辦單位卻於現場發聲明稿表示「考量到如有媒體朋友在場將影響與會人員發言意願及內容,因此會議時不宜開放媒體朋友進入」。農委會畜牧處技正表示,這是部分動保團體代表的意見。然而,既為公聽會,即表示為公開場合,民眾皆可參與。難道公職人員不需維護公聽會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