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0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山坡地超限利用林務局管理消極
植樹節前夕,環保團體為樹木請命,提出全民監督民意代表不當關說,政府機關嚴格執法改正濫墾、濫建情形。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提供相片指出,台東長濱鄉的原始樹種被使用農藥年年春導致死亡,居民再移除 種檳榔樹,這種超限利用農委會並未積極處理,導致森林逐漸消失,各縣市違規利用土地清查結果績效統計,宜蘭縣改善情況高達94.86%最好,而苗栗縣、台 中縣、台北縣、嘉義縣、南投縣卻低於50%,甚至南投縣政府只有18.61%。
環保團體表示,土地公比人會種樹 林業政策應全面檢討。人類應尊重自然演替的機制,避免人為干預。然而迄今政府山坡地造林政策,仍偏重人為植樹,而非補償造林地上既有之次生林或原生林,政府應全面檢討林業政策,依據國土計畫及氣候變遷重新畫定環境林與經濟林。
苗圃不健康成為病毒溫床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參訪各地林管處苗圃後發現,各地苗圃育苗管理不足,育苗過程不健康,種植之後,反而是散播病毒。其中有部份病蟲害種類相當嚴重,甚至有可能是新的病蟲害,例如烏石坑的牛樟縮葉病至今未見報導,危害之病原種類亦不明;花蓮林管處苗圃馴化場則有疑似褐根病病徵之病株,已造成當地部份牛樟感病死亡;八仙山苗圃的部份,部份牛樟植株感染嚴重的炭疽病;而相關部門皆未進行追蹤調查。
「以往以為林務局是專家,花了1億7千萬元以上育苗,結果只是增加病毒株。」林長茂說,有心的民間單位為了救一棵樹甚至花了450萬,桃園老樟樹花了350萬。若不擴散原應很健康的棲地,事後花再多錢也無法防治,永遠有救不完的樹,要求林務局苗圃應有出苗檢疫的管理機制,並以本土植物育苗為優先。
林務局花公帑帶頭種外來種
另外中國的翠柏也被當成台灣肖楠,數百萬棵翠柏等著種植,而此等入侵種問題未受到重視。
環保團體也指出林務單位雖說要「適地適種」,卻不但未根據台灣氣候、日照、海拔、地形型態詳細調查各地適栽種樹,以致於將西部的樹種種到東部、低海拔種到中海拔。
而林務局獎勵造林樹種及每公頃栽植株數基準,不乏外來樹種,並大面積種植單一樹種,這將使得所形成的生態環境脆弱,無法提供各類動物所需的生長環境,環保團體批評是非常嚴重的錯誤觀念;此外,近年來林務局鼓勵混林,卻未提出混林的樹種選擇,令人擔憂。
行道樹不當修剪與養護造成危樹四伏
另外,植樹時未將套袋解開,使樹根無法開展生長而倒伏、修剪時將樹木斷頭或不當斷枝,使病菌由傷口入侵,造成樹勢衰弱而死亡、為景觀營造而覆土或鋪設花台、柏油或水泥,導致樹根無法呼吸、除草時傷到樹皮,使病菌入侵,也都是常見的錯誤作法。
「問題出在未將樹當成生命對待。」張豐年說,在這種思維下,樹木處境堪憐。
環保團體要求全面檢討現行樹木修剪及養護規範,及執行面問題,訂定中央層級之樹木保護相關法規。台南社大晁瑞光即建議,政府應交代清楚種樹的目的是為了國土保安或經濟效益,而中央應制定應基本規範,落實友善環境及樹木保護。
開發案砍樹大宗應依照環評精神保留綠地
環保團體表示,樹木是城市中珍貴的綠資產,面對氣候異變的挑戰、城市保水及熱島效應,都市公園及綠地,提供了調節微氣候及防災的機制。
潘翰聲抨擊,每年企業以種樹行為開發行為補償,以為種1棵樹足以補償被砍掉的樹。城市中大大小小的開發,也不斷影響周遭的樹木,他建議,將植樹節改為護樹節並且制定植物保護法或護樹法。
環團也要求開發案應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19-1條進行規劃,儘量保存並有相當比率之森林綠覆面積,開發基地動植物生態豐富者,應予保護,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林務局:落實分區經營、種本土樹種
目前林務局每年約種7091公頃,1000多萬棵,至於存活率,楊宏志說,廠商必須保證山坡地80%、海邊70%,第一、二年必須補植,3年交地必須達70%,之後交由土地管理單位管理。
稍後林務局也以新聞稿回應,將落實林地分區經營,並於2004年完成劃設「自然保護區」、「國土保安區」、「林木經營區」及「森林育樂區」等4區,「自然保護區」及「國土保安區」面積佔林地的80%;國內造林也會優先種植本土原生樹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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