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 星期二

專家現勘小天祥邊坡工程 質疑7800萬明隧道必要性

2013年3月12日花蓮訊,廖靜蕙報導
「好不容易登錄為文化景觀,現在又動這麼大的工程,居民賴以發展為生態旅遊的路線,路口門面用水泥保護安全,遊客怎麼知道上面會有梯田、有水圳?」花蓮縣吉哈米代部落居民王俊傑在昨(11日)由花蓮縣政府文化局召開的小天祥邊坡落石防護工程現勘會議上,憤怒指出,以水泥包覆世外桃源,這種工法不尊重當地居民!
花蓮富里豐南村登錄為文化景觀的水梯田,居民賴以發展生態旅遊,但是入口處卻要蓋大量體的明隧道。
位於富里鄉豐南村台23線公路6K+900到7K+600的小天祥峽谷,短短不到700公尺,立法院通過以7800萬元進行邊坡落石防護工程,為了證明預算執行能力,公路總局擠破腦袋準備以4座豪奢具現代感的明隧道置放在剛獲得文化景觀登錄的豐南村,難怪居民氣憤。
王俊傑說,當部落的景觀登錄為文化景觀時,覺得自己的土地、部落有人認同,感覺非常愉快;居民也打算以當地獨特的水梯田、百年水圳以及人文特色發展生態旅遊,現在卻突然迸出公路總局這麼大一個案子,也不與居民協調。「你做了以後,遊客來到5號橋,看到水泥建築,怎麼知道上面有梯田有水圳的美麗景觀,以水泥包覆世外桃源,這種工法太不尊重當地居民。」
明隧道文化景觀外施作
專家學者先到現場會勘,隨後到達活動中心交換意見。會議一開始,先由交通部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代表報告,表示文化景觀範圍內不做,區外兩座明隧道不影響文化景觀,將進行施工;此外,尊重居民意見,不做掛網。
公路總局計畫蓋的4座明隧道之一。(圖片來源:公路總局第四養工處簡報)明隧道2。(圖片來源:公路總局第四養工處簡報)
明隧道3。(圖片來源:公路總局第四養工處簡報)明隧道4公路總局計畫蓋的4座明隧道。(圖片來源:公路總局第四養工處簡報)
公路總局計畫蓋的4座明隧道模擬圖。
副處長廖吳章表示,「掛網只能從15公尺高往下施做,但落石都在非常高、看不到的地方,所以掛15公尺沒有用。」他說,整座山是國有林,15公尺以上屬於林務局。
在這一小段路花近8000萬,在政府財政困窘之際,令人費解。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指出,以這樣的地質條件,台灣到處都是,所有地方都做明隧道,政府會破產。人民的性命安全是很重要的,因此在決策過程應該要有詳細的評估,說明施工的迫切性及必要性。

基礎資料、地質調查應詳實

花蓮縣政府11日邀請專家學者到小天祥峽谷現勘,公路總局第四養工處代表現場解說施作細節。陳文山曾在當地調查30年,連公路總局此次使用的地質圖也是他做的調查資料,他說,此地車流量很小,質問第四養工處代表,到底依據那些資料選擇區外兩處地點做明隧道。顧問公司表示,過去曾有3次因大雨封路,最嚴重的有1300立方土石。不過這兩處地點則依據觀看地上落石以及15公尺仰視脆弱地點。
陳文山認為,若是因為過去3次坍方、上千立方落石在此才有道哩,反之,若只是目測,看到的落石位置,可能是村民移動過了,並不精確。此外,公路總局認為落石不是來自15公尺高的山坡,而是更高的地方,屬於林務局的責任範圍,這些說詞都屬推測,缺乏資料證明。
陳文山也說,將明隧道的地方設計在崩塌量較大的地方也行,但施工單位應回答造成崩塌量大的原因是什麼,「你要設計(工程計畫),總得知道原因,證明我這樣設計不會造成更大的破壞,而且是有效的。」他認為施工單位連地質條件都未搞清楚,再加上缺乏基本資料,質疑花這麼多錢施工的合理性。
落石的位置可能已經移動過了。掛網植生問題多。

崩坍是大雨沖刷河溝造成的

陳文山認為,造成崩塌是豪大雨將河溝的碎石清下來,是雨天才會產生的現象,在晴天不會突然崩塌。「它的危險是有時間性的,對村民來說,下豪大雨時不要通過或快速通過,特別注意安全,被落石傷害的機率就會降到最低。」了解這些成因之後,應選擇最符合經濟效益的做法,而不能說村民被落石砸中是不蓋明隧道的關係,他強調這種路段全台灣都是。
公路總局養路組景觀科也於2月20日現勘後,也指出吉哈拉艾文化景觀登錄範圍,不宜任意以人工方式改變樣貌,本案無交通方面急迫需求,無需施工開挖。明隧道斜頂向下邊坡延伸,係增加設施量體,與自然文化資產保護意見相違,建議再予審慎考量。文化資產的保護,除非有特別非以人工建構不可的強烈理由,應以原狀呈現為宜,並保持自然風貌。

大量體放小峽谷 突兀

小天祥峽谷小而美,景觀獨特,專家認為十分珍貴。大地理環境學系名譽教授王鑫也指出,在自然樣貌原始的地方,放這麼大的建築量體,是否有必要,而龐大的量體也會造成下邊坡的沉重負擔。他認為,公路局核定未知會景觀科,在行政程序上有瑕疵。

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副教授李光中則指出,5號橋及石門橋的邊坡比前段(文化景觀範圍內)穩定很多,既然前段可以不做明隧道,後段也可以不做。
去年才剛完成地質公園東部地區的調查,東華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兼任教授李思根表示,台灣的峽谷地形有由大規模造山運動所形成的太魯閣峽谷,小天祥峽 谷則是火成岩,兩者互相比美;小天祥有峽谷,還有高山盆地等小規模特殊景觀,在小小的峽谷旁邊,大規模開挖蓋明隧道十分突兀,並不適合。「我不反對為了公 共安全做防護措施,但我反對大規模開挖,會把特殊景緻打掉。」他說,東部很多特殊景觀都被破壞掉了,小天祥小而精緻,務必要保護下來。工程單位除了工程結 構,要加強地景保護的觀念,不要因工程輕易敲掉特殊景觀,這些景觀不會再生,消失了就沒有了。
此外,李思根提出將文化景觀劃設範圍擴增至5號橋,因為是同一個岩向、地質景觀,切割很不好。文化局副局長劉美珍也認為應重新檢討文化景觀的範圍,把範圍擴大到第5號橋,未登錄實在可惜。

工程應顧及原生物種及文化保存

花蓮文化局副局長劉美珍親自主持會議。花蓮女中退休生物老師廖美菊表示,豐南村是生態多樣性高的地方,良好的地質、地形、緯度及氣候條件,才保有這麼豐富的物種;相較於花東縱谷外來種入侵問題,其他地區已經難得一見的原生種只能在豐南看得到,外來種與原生種的交戰線,就在這個地區,工程規劃卻未見物種以及生物多樣性保存的監測計畫,工程若未考慮這些因素,就是助肘為虐。
廖美菊說,他在路邊發現太魯閣櫟,這是一種分布狹小的物種,若未做相關的調查,其實一個怪手、一個機具,隨便一擾動,很可能就在這地區永遠滅絕了,這麼一個美麗、脆弱而敏感的生態環境,無論最後工程決策為何,都須將這些監測計畫列入工程規範。
花蓮縣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建築師符宏仁表示,依照文資法,任何工程施做,文化資產保存是首要,這項工程規劃卻很少提到;這個工程一定要做的話一定要有監管的程序,並送到文化局備查。他也質疑,在地質不穩定的地方做這麼大的工程,不會有不好的影響嗎?

不要草率工法

除了專家的意見,現場也有許多居民參與表達意見。豐南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王晉英表示,工程不是不做,而是需要結合專家、居民意見,公路局不要太急著做,未來應該要有共管的機制,持續與專家、學者討論出最適當的做法。「用這麼大的量體,一定是為了擋很多落石多,但並不符合當地居民的經驗。」
當地青年,台大地理研究所博士班學生藍姆路表示,明隧道的作法,因道路狹窄,不是破壞下邊波,就是必須開鑿幾乎垂直的山壁,這似乎製造更大面積崩塌的可能性;掛網植生也證明是失敗的作法,居民希望能有更多溝通表達意見的機會。
對於落石,王俊傑以自己4、50年經驗以及詢問耆老,幾乎沒有被落石打傷的印象。他也認為除了下雨天會有幾顆石頭掉下來,沒有很大的崩塌。他認為工程單位太草率,並非反對工程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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