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颱風、強降雨沖刷土石,常造成水庫原水濁度飆升、無法供水。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水利署祭出強降雨不停水方案,以伏流水解決水質問題,當作豐水期的備援方案,預計在濁水溪、高屏溪、東港溪、旗山溪流域,進行伏流水開發可行性評估,未來即使暴雨來襲、原水變混濁,也有小清流伏流水可用!
水利署預計於高屏溪沿岸,竹寮、翁公園、大樹等地,進行伏流水開發。攝影:廖靜蕙 |
以伏流水供應豐水期潔淨水質
水利署表示,近年來因氣候變遷,強降雨、暴雨機率增加,快速大量的雨量,沿路瓦解土石,一路進入集水區,使得河川原水濁度飆高的現象頻繁,影響傳統攔河堰正常取水量及區域供水穩定。蘇迪勒颱風後,台北市自來水公司供水就曾遭遇此困境。
然而,滲入土壤經過層層過濾的伏流水卻相對潔淨,其取水方式再度受到重視。
國內推動伏流水工程的歷史雖早,但直到2000年仍未成為水資源開發工程主流。水利署表示,主因是伏流水設施取水量不穩、集水管和濾層常阻塞、相關取水設施常遭洪水沖毀等問題,故不易全面實施。
近年來,國內外伏流水工程在集水管使用材質、設施維護管理及反沖洗技術都有提升,以高屏溪模場(大樹寬口井)每次取水檢測為例,雖每次結果都不同,但測試至今,濁度最高約30NTU(水質濁度單位Nephelometric Turbidity Unit),遠低於淨水場可接受的100NTU。
因此,水利署於高屏溪沿岸,竹寮、翁公園、大樹等地開發伏流水,全面掌握及有效運用伏流水取水優勢,在高濁度期間每日仍有30萬噸水量的表現。
伏流水為水資源添翼 開發仍應因地制宜
伏流水、地面水及地下水,三者關係密切,由於伏流水供水量和河川流量成正比,而且取水後可能影響鄰近地下水位,或鄰近水利設施的有效取水量,所以還須考量合法水權人的用水權益,以及對環境之影響。
目前伏流水仍為豐水期解決水質的替代方案,以因應高濁度時的水質。但能否解決枯水期水量,作為長期常態供水,則須進一步配合鄰近地下水位觀測井監控水位。水利署表示,將持續評估其他可行之伏流水利用方式,並積極規劃推動執行。
台灣使用伏流水的歷史,可追溯至1923年,以明挖方式於河床下構築集水廊道,如林邊溪二峰圳、南和圳等。台灣自來水公司自1970年代起在高屏溪沿岸陸續設置林園、昭明、會結、翁公園、九曲堂等伏流水取水站,以因應高雄地區用水需求;水利署也已完成羅東攔河堰及陸續於濁水溪、高屏溪、東港溪、旗山溪等流域,研議伏流水開發的可行性。
水利署表示,不同地區及河川是否適合以伏流水為取水方式,必須因地制宜檢視地質、水文條件,尤其河川中下游通常細顆粒土壤(黏土或粉土)的比重偏高,很容易發生阻塞而影響伏流水設施使用效益。
以濁水溪流域為例,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規劃名竹盆地伏流水取水設施,若以寬口井估算工程經費約需3億元、取水量每日三萬噸;目前台水公司正辦理相關作業,再決定採用哪一種伏流水取水設施或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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