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6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想知道你家是否在都更、市地重劃或產業開發預定地、會不會遭到徵收?攸關未來數十年城市發展藍圖的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以及各縣市區域計劃草案正陸續進行。嘉南藥理大學副教授陳椒華表示,「未來每一縣市政府區域計畫通過內政部審查,都將合法化其土地徵收的理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尚方寶劍。」
而為了確保此土地計畫政策不致於造成環境衝擊,則須透過「政策環評」把關。陳椒華鼓勵民眾把握機會,積極參與這些審查會議、關注相關資訊。
全國區域計畫政策環評工作坊現場。攝影:廖靜蕙。 |
擬定政策也須進行環評保護環境
昨(6日)由立委田秋堇及劉建國及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共同舉辦的「全國區域計畫政策環評工作坊」,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6條「有影響環境之虞之政府政策」,由中央主管機關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有關作業。而《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第三條更訂出10項政策、13項細項須進行環評,2012年10月即將「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列入。由於政策環評僅具徵詢性質,並不具否決權。
目前新北市是第一個提出區域計畫政策環評的直轄市,7月15日被民間團體怒斥為「交白卷」,由於是首個案例,到底該怎麼處理仍有疑慮,但完全不回覆民眾意見,顯然只是將問題丟給內政部,最後環保署做成退回重審的決定。
雖然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並未規範須做政策環評,不過2013年10月初由立法委員田秋堇及劉建國召開的公聽會,做成內政部應提全國區域計畫政策環評的結論,內政部也以《政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第四條,自願提出進行政策環評。上個月已進行範疇界定會議,預計本月舉辦公聽會。
目前農委會對於農地的定義,將食品加工廠、倉庫視為農地的一部分,陳椒華認為似乎過於浮濫。另外,區域計劃簡化了很多審查程序。
他認為,全國區域政策環評不該只是區域產業,農地放寬使用、影響農地安全的事項,經濟部在中南部擴張石化、金屬業及燃煤對國民健康的風險,都應進入環評。
另外,地調所應盡速公告活動斷層等地質敏感區位,作為區域計劃的依據,並應落實總量管制策略概念。
陳椒華也指出,在台中市、台南市以及新北市,都可以看到急於把農地變成都市用地,動輒數千公頃,導致農地快速消失。她認為若公眾不重視區域計畫的擬定、不參與審查,勢必導致一份問題很多或開發導向的計畫。主管機關應更審慎明確制定與審查,資訊須公開透明、可及性高,民眾參與的管道也需順暢,才能維繫台灣未來社會安定以及國家發展。
區域計畫:凍結土地使用現況,而非指導空間利用
現行區域計畫法能否指導非都市土地空間利用?宜蘭縣政府環保局長陳登欽以本身行政經驗,給予否定答案,認為區域計畫並不具備空間指導性的總體規劃(master plan)。
即使宜蘭縣是空間計畫做得最徹底的縣市,在游錫堃擔任縣長時就進行總體規劃,全盤檢視可用空間,包括能容納多少人,未來人、產業增加可以配置哪裡,水、農地、生態保育區位都劃定,卻察覺找不到能套用的計畫體系。
宜蘭縣將法定保護區全數列入一級環境敏感區。圖片來源:宜蘭縣政府建設處簡報。 |
「事實上,現行區域計畫可說是將1990年土地利用現況凍結,把當時土地的狀況直接以法令編定。」他舉例,該地原是磚窯工廠,就編為丁種建地;是墳墓就編為墳墓用地;這裡有田,就編定為一般農業區或特定農業區。老舊建築就編定為甲種建築用地。
「你幾乎可以透過區域計畫想像當時社會土地利用的現況,但這並非計畫,更不具指導性。」陳登欽指出區域計劃混亂的現象。
雖然各縣市很努力規劃、計畫土地空間,卻相當困難,這種困難來自市場的不確定性,不知編了工業用地後,工廠會不會到這裡來;編了農業用地,會不會冒出一座類似老人安養院的機構。
陳登欽再舉農地為例,農委會將台灣的74~81萬維護糧食安全的農地,分配到各縣市,宜蘭縣配額是2萬6千~2萬8千公頃農地,農地又區分為四種,第一、二種農業區是不能變更用途的,但是卻無法管制水泥、怪手、營造廢棄物進入該區的行為。因此,看似2萬8千公頃的農地,實際上可能被水泥化、廢棄物吃掉1/4~1/3的面積。
「現在談位階很高的政策環評,但是要談土地保護,則需『解析度』很高,進入非常細的格子裡檢視,才能真正保障這些土地。」因此,除了上位的區域計劃政策環評應處理得更細緻,他主張未來相關開發也應逐案進行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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