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8日 星期四

多項禁止事項維護生態 壽山4月開罰

本報2013年2月28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私闢休息區髒亂不堪。(圖片來源: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厲行執法,昨(27日)壽管處會同軍方、國家公園警察隊等單位於中山大學後方坡地上執行拆除1處私闢休息區。壽管處呼籲民眾切勿於國家自然公園範圍內搭蓋涼棚、開闢步道、放置妨礙景觀之物品,不要違反公告禁止事項及國家公園法以免違規受罰。

此次拆除的地點有許多陸蟹棲息,生態相豐富,卻有民眾私自搭設棚架、座椅及種植蔬菜等行為,不但影響生態保育,也違反「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經壽管處邀集相關單位現場會勘,並於現場張貼公告,限期要求相關民眾自行拆除,公告已於日前期滿,於是協調軍方派員逕行拆除清理,期望回復原始樣貌。

清理後的樣貌。(圖片來源: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
壽管處表示私闢休息區對於自然環境或生物棲地產生一定程度的不良影響,為杜絕相關違規行為,國家公園警察大隊每天均排定巡查勤務,未來針對新闢休息區將採即報即拆作法;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1項第8款以及第26條,若查獲嫌疑人,將逕予開立處分書裁罰新台幣3000元罰鍰。

目前壽山國家自然公園成立前舊有私闢休憩區,已完成清查建檔,壽管處表示,將持續邀集相關土地管理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協力處理;若經評估不適宜存在之私闢休息區,將分階段加以清除,以回復壽山自然生態及景觀,也特別呼籲民眾養成對待自然環境的正確觀念,期望逐漸消弭破壞壽山自然環境的不當行為。

十項公告禁止事項 4月開罰

餵食讓猴群社會秩序解組。(圖片來源: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
為了規範園區內偶有破壞生態或影響生態保育的不當行為,壽管處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於去(2012)年6月22日公告10項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並派員宣導及說明,對於不慎觸犯的民眾初期則採勸導方式並由國家公園警察大隊開立勸導單。不過4月1日起將逕為舉發並裁罰,籲請民眾守法、共同維護園區自然生態環境。

壽管處至今已開立46張勸導單,僅對2件屢受勸導仍不遵守規定的民眾進行裁罰。園區常見的違規行為以餵食台灣獼猴及流浪犬、貓最為常見。壽管處表示,由於人類長期不當餵食獼猴,已明顯改變其覓食習性,反而向人類索食,索食未果甚至可能產生攻擊行為,危及遊客安全。而且民眾餵食的食物並非適合其食用,長期而言也會對野生動物健康造成傷害,所以愛牠就不要餵牠吃東西,應該尊重生態環境的自然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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