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 星期三

微利、微罪 抓龜成了全島進行式?

賤賣原生龜(下)
2013年9月18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曾幾何時,抓龜成了全島普遍的進行式。長期進行野外訪查的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助理教授陳添喜指出,過去幾年,抓龜傳聞以南部和花東較多,這一年來,連台北市都有人在抓。他今年5月,曾與國外及台北市立動物園學者,走訪北部幾個原生龜調查樣區,每到之處,都看到有人在抓龜,當下十分尷尬。
柴棺龜。

集體微罪  物種大崩壞

不但保育類的食蛇龜和柴棺龜遭捕捉,尚未列入保育類野外斑龜族群,被抓的情況也不容小覷,而且都是抓母成龜。陳添喜說,這些斑龜賣到繁殖場,當作種原再賣到中國去。因為小龜要養到成體可用,至少需要5年,以野外族群補充,又快又省錢。這樣的抓法,斑龜族群數也將搖搖欲墜。
很難評估一個物種消失後,會帶來什麼絕對性的影響,但若等到災難性後果發生,才知道該物種的重要性,就來不及了。
少了原生龜,到底帶來甚麼改變?陳添喜解釋,原生龜會清掉溪流裡的死魚,是清道夫的角色;食蛇龜更扮演了山林中「種子傳遞」的角色,將吃進腹內的果實,隨著排遺排出。更重要的是,原生龜是多數台灣人生活經驗的一部份,列入保育類物種,卻仍無法保護下來,對台灣社會不啻是當頭棒喝。
各國都十分注重原生物種的保育,學者對於台灣民眾將原生龜拱手讓人感到不解。面對這波洶湧的抓龜潮,「再玩下去絕非微罪」。陳添喜說,中國友人曾提醒他,「只要有錢,台灣什麼都可以賣」的現象,「今天看到原生龜的流失,下一個會輪到哪一個物種?台灣的山野自然資源,難道就讓對岸用錢買斷嗎?」
學者指出,中國搜刮台灣的食蛇龜,目的並非直接利用,而是囤積起來、炒作,炒完一種再換一種,過程中物種與生態環境連根破壞。中山大學生物科學系副教授顏聖紘認為,當台灣的龜變得很稀有時,就凸顯了中國的個體數。

繁殖無法杜絕獵捕

食蛇龜食補壓力大。(圖片來源:林務局提供)食蛇龜保育上很棘手,不吵不鬧,一抓就躲到殼內,容易高密度走私,難以查緝。顏聖紘說,食蛇龜的處境最令人擔憂,龜板、龜肉都因被視為具有食補而遭到大量捕捉,中國境內的食蛇龜與同屬,幾乎被吃光,閉殼龜屬也因此全數列入CITES附錄Ⅱ名單。此外,宗教放生與寵物市場也造成一部分壓力。
那麼,讓繁殖產業合法化呢?顏聖紘表示,台灣有好幾個龜鼈的繁殖場,不認為目前的法令無法完全規範所有動物繁養殖場之設立登記與管理規範。業者宣稱食蛇龜是合法管道取得自行繁殖,但是沒有人能證明來源,透過一張合法的證照洗龜的情節時有所聞,無法一一檢視。由於人工繁殖食蛇龜與台灣本島食蛇龜的外形難以辨認,在查驗其合法性上都有相當的困難。
此外,繁殖的目的為何?台灣人不吃龜肉,龜板大多從中國、東南亞進口,成本較划算。至於寵物市場,顏聖紘認為,需求未必能支持食蛇龜的合法養殖。「台灣的爬蟲市場的常態是變成合法以後,大家就沒興趣了。」而不能合法養的東西,真的想要的人也早就有了。

保育從尊重生命開始

「相關單位也必須該面對『台灣本土野生動物成為產業資源後被無止盡捕捉』」,顏聖紘在部落格舉出諸如恆春半島的寄居蟹、陸蟹、稀有蝦虎遭到業者大量捕捉的現象,質疑「我們要不要面對些產業需求?還是只能只能宣示禁絕與防堵?」
這個問題可能要回到源頭。生命教育的不健全,甚麼都能買賣,甚麼都能擁有,卻缺乏飼主意識,未能將動物視為生命對待;其次,動物福祉的不完善,政府不願談、教業者如何對待動物,動物展示、圈養該注意事項,也缺乏稽查人員編制,無力查驗;最後,即使有一部《野生動物保育法》,法官判刑從輕。賤賣原生龜的現象,只是凸顯台灣社會不重視生態保育的結果。
可喜的是,仍有具保育概念的執法單位。陳添喜表示,三峽某派出所所長,即會緊盯幾個獵捕對象,不時拜訪了解近況,不讓捕抓賤賣,使得台灣原生物種流失。
※ 本文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合作刊登
【賤賣原生龜】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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