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要求:建立動物救援流程
2010年4月29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台北市政府剛於4月24日砸百萬元舉辦「446愛護動物日」, 宣導愛護動物的重要,近日卻被踢爆受虐動物求助無門。 台北市議員李文英、許淑華痛批動保處錯用市府資源,有負「 動物保護處」之名,要求強化動物救援隊相關人員訓練。
上週五(23日)晚間,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陳玉敏於市民運動、 休閒的華中橋河濱公園內, 發現一隻流浪犬被人以利器從頭部眼睛上方正面砍殺, 造成頭蓋骨破裂並外露,左眼球也破裂凹陷,腦組織露出, 傷勢嚴重,奄奄一息。緊急送醫後,獸醫評估已無法治療, 而將之緊急安樂死。並於週六向台北市動保處及轄區警局報案, 要求正視此嚴重虐待動物案件,展開調查。
李文英指出,市府本來就有動物救援車,今年度還編列726萬元要 汰換動物救援車,另有97萬要做「動物保護救援GPS車輛派遣管 理系統開發計畫」。然而有關動物第一時間的緊急救援如何落實, 全無具體方案。不僅1999人員訓練不足, 攸關生死一瞬的動物救援隊也僅有上班時間出動。此外, 市府編制專門調查虐待動物案件的「專責動保員」, 針對市民通報動物虐待的報案程序卻毫無任何宣導, 相關通報流程在動保處的網站上更是付諸闕如。
許淑華也認為動保處應將錢花在動物本身的動物權與動物福利, 讓歧視動物和虐待動物的件數減低。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歐美各國皆有研究證實, 不論是對動物或對人的暴力,兩者間有極高的關連性, 因此司法檢察官必須重視「虐待動物」案件。
目前台北市動保處已於網頁針對本案回應 ,除了承諾全面出動調查,並籲請目擊者出面提供線索,期待本案「 可以像台大博士生李念龍虐貓案的合作模式, 透過民間與政府的通力合作,第一時間內有證人主動出面說明、 提供辦案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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