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日月光半導體昨(10日)召開記者會,對於日月光高雄K7 廠塩酸桶槽廢水污染事件公開道歉,認為此事件是一次性、偶發異常事件,除了將懲處相關失職人員、改善設施不再犯,對於造成的河川、農地污染疑慮,以及社會大眾用水、飲食安全恐慌,隻字不提,只消極等待高雄市政府調查報告。
環團接受記者採訪時則質疑,一般工廠出現異常,會主動通報並啟動緊急應變程序,但此次卻由主管機關稽查後揭露,懷疑「偶發事件」只是托詞。
記者會上,日月光營運長吳田玉否認此次事件為蓄意、累犯,強調公司積極執行各項節能和環保的計畫與方案,承諾為環境保護負起更大責任。但當記者詢問是否會賠償農民損失?吳田玉馬上撇清尚未定論污染、靜待環保局調查。
事實上,排放廢水涉及用水、飲食安全疑慮,可能涉及刑法第190-1條,高雄地檢署已分案指派檢察官追查。
農業局:將協助農民求償
慘遭日月光廢污水污染的後勁溪流域,有一處出水口屬於高雄農田水利會,昨日包括高水會、高雄環保局、農業局都派員現勘,了解污染影響所及。環保局也進行相關的土質檢驗工作。
高雄市農業局副局長柯尚余表示,目前正值休耕期,大多數土地都未種植作物,不過橋頭區5公頃土地仍有作物生產。現今須確認農民9-10月中,是否曾取後勁溪水來灌溉,若有,則須進行相關檢驗,發現農地土質遭污染後,即可能成為列管場址,一經公告,不但土地不能耕作,連作物都得銷毀。
一旦對農地造成損害,農民可依據相關法令求償,柯尚余表示,屆時高雄市政府將協助農民求償。
環境署:偷排污水應依法勒令停工
高雄市環保局將依行政罰法追討日月光從2011年8月將未處理廢水排入後勁溪的不當利得。對於高市環保局對日月光排放含有害健康物質污染物,嚴重影響附近水體品質,裁處罰鍰60萬元,並命該公司K7廠廢水產出製程停工的處分,環保署表示肯定。
環保署長沈世宏要求各縣市政府,一旦發現偷排或不操作污水處理設備,即勒令停工之處分,並追繳不法利得,以確保環境品質。他表示,已行文要求各地比照辦理,不得縱放,否則將取消補助款。
偶發事件? 環團質疑
對於日月光表示此事件為一次、偶發異常事件,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存疑,「一般廢汙處理都會有雙重安全設計,當一個閥出問題,還會有另一個閥可以保全。」就此事而言,日月光並未主動通報,而是由高雄市環保局揭露;常理推斷,如果是異常事件,廠方得知後應會避免污染擴大、立即啟動緊急應變機制,而非毫無動作,開開記者會道歉了事。
主管機關依法裁罰值得肯定,但制裁能否落實,而不會「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仍需公民集體監督。「政治手段一向都是危害人民最大的黑手」,謝和霖說,高雄市政府需立即有效處分,才能杜絕業者再犯。
此次污染事件在懸浮固體(SS)、化學需氧量(COD)、pH(酸鹼值)以及重金屬鎳均嚴重超標。其中污水造成的酸化問題更不容忽視,謝和霖表示,酸化水質會造成附近河川數公尺內的生物無法存活,更會活化農地中的重金屬;土壤酸化則讓作物無法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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