翩翩紫斑蝶(下)
2013年12月17日高雄訊,廖靜蕙報導
為了保護珍貴的紫斑蝶棲息地和周遭相依的人文生態,茂林國家風景區將成立「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若2014年順利劃設,將成為第一個依《觀光發展條例》所設立、實質上的保護區。
在魯凱下三社的「三黑文化」當中──茂林的紫蝶幽谷、多納部落的黑米文化、萬山部落的岩雕,紫斑蝶生態相對顯得脆弱。台灣目前已知的紫蝶谷約30處,其中以高雄縣茂林地區最為密集,至少有7處紫蝶幽谷,每年冬天,上百萬隻成群的紫斑蝶不遠百里,來此地過冬,主要成員包括小紫斑蝶、端紫斑蝶、圓翅紫斑蝶、斯氏紫斑蝶4種。
11月起,蝶況開始熱鬧起來,吸引絡繹不絕的遊客前來欣賞,過程中也創造了當地旅遊產值。
綠色經濟的體現
紫斑蝶幾乎是當地常民生活的一環,茂林國小也將紫斑蝶放入課程中,成為課程與生活真實連結的象徵。
為了讓紫斑蝶年年到訪茂林,茂林國家風景區特別委託研究團隊,歷經3年,完整調查紫斑蝶棲地,2014年將啟動一連串以成立「保護區」為目標的計畫,達到當地永續的目標。
茂管處重視紫斑蝶保育,也有堅實的經濟因素為依據。茂管處秘書高堂貴說,去年蝶季遊客約12萬8千人,創造約8000萬元產值;今年預估約成長一倍,11月蝶季,每逢周末假日,一天遊客人數約4000~5000人。
而茂管處每年與茂林社區發展協會、茂林區公所合作的旗艦計畫,包括產業輔導(餐飲經管、美食製作等)、生態保育、深度旅遊的解說導覽等,經費約300萬元左右,提供部落族人20多個就業機會。以300萬贏得8000萬收入,由此可見,雖然說是保育紫斑蝶,其實是確保國家與社區產業發展。
綠色經濟也創造了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奕臻口中的「經濟奇蹟」。茂管處不但請人研發部落風味餐,也和部落合作經營餐廳,提供族人工作機會;紫蝶幽谷也發展導覽解說工作機會,族人得以在自己的家鄉,一方面照顧土地,又有工作機會及收入。
陳奕臻說,從小只知道家鄉各種蝴蝶很多,族人衣服上也會繡上蝴蝶,這是形容女人動作敏捷、手藝靈巧。「紫斑蝶帶來很多好處。」
保育不嫌早只怕晚
農藥、棲地開發、人為干擾是茂林紫斑蝶最大的威脅。為了進一步保護紫斑蝶,茂管處打算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劃設「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進行紫斑蝶棲地以及生態系保護,將瑟捨到姿巴里巴里步道範圍內,主要的蝶谷棲地保護起來,不受人為干擾以及開發破壞。
高堂貴表示,保育永遠不能嫌太早,只能盡早作,晚了、錯過時機,就來不及了。「你不保護起來,這些資源就隨著開發消失不見了。」
高堂貴說,劃設保護區必須取得土地所有人及經管單位同意,部分私人土地牽涉到民眾權益,因此相關的配套措施都必須想清楚,讓保護區的劃設帶來多贏的層面。當地土地多為原住民保留地,除了私人土地,土地所有人還包括高雄市政府、原住民委員會以及林務局。
以環境教育訴說保育的重要
紫蝶幽谷保育有其迫切性,茂管處也將申請環教場域認證視為劃設保護區的先行要件。「透過導覽解說,不斷訴說紫蝶幽谷的重要性,喚起旅客了解其重要性以及保育的必要性」高堂貴說,茂林紫蝶幽谷無可取代,找不到其他可替代的蝶谷,為了環境以及觀光資源永續,一定要保育這塊紫斑蝶重要棲地。
再者,劃設保護區的同時,也需發展配套措施,照顧土地所有人的需要,才能創造多贏的局面。若能得到環境認證,一方面吸引更多學校、機關人員來訪,一方面訓練當地居民成為環教師;未來劃設為保護區後,民眾須在導覽人員的引導下進行參訪,而導覽解說人員也可由環教師或訓練當地居民擔任。透過導覽解說增加收入,讓居民了解保育的好處。
配套措施讓保護區好處看得見
除了積極取得環境場域認證,提供居民成為環境教育師、解說導覽人員資格,茂管處也為當地農業找出路,因此與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里仁公司合作,改變當地農耕方式以及建立行銷通路,讓原本務農的民眾,農耕朝向不使用化學資材、不傷害環境的耕種方式,也能有穩定合理的經濟收入。
慈心基金會也結合茂林國家風景區特色,設計知性之旅,帶領消費者實地參訪,也輔導當地餐廳製作原住民特色蔬食餐點,以多元化方式協助當地生態與經濟發展。執行長蘇慕容也說,期望茂林綠色保育計劃的推展,成為永續經營的模範,未來朝向有機村邁進,共同守護這片珍貴的山林大地。
除了慈心協助轉作有機,里仁協助通路,茂管處也期待高雄市農業局能提供轉作期間,因產量減少所需的相關補貼,協助農民度過前幾年因產量不多減少的經濟收入。
因此,高雄市政府農業局的加入,顯得十分重要。許正雄說,觀光是個平台,讓消費者在旅遊中,也能綠色消費。茂林販售點雖不發達,只有生態民宿、工作室、餐廳,但是未來將輔導更多販賣點,也可以協助網路行銷。
雖然紫斑蝶不是全年都看得到的蝶種,但茂管處相信,保育這塊地之後,有可能帶來的豐富的生物多樣性,一年四季都有值得提供教育解說之處。(系列報導完)
《發展觀光條例》中的「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
國家風景區也能設立保護區?別懷疑,《發展觀光條例》早訂有劃設辦法,依據第2條第1項第5款,定義「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指無法以人力再造之特殊天然景緻、應嚴格保護之自然動、植物生態環境及重要史前遺跡所呈現之特殊自然人文景觀。」
劃設區域必須位於「原住民保留地、山地管制區、野生動物保護區、水產資源保育區、自然保留區、及國家公園內之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生態保護區等地區。」這些範圍包括保護等級更嚴格的區域,需要再劃設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嗎?交通部觀光局承辦人員解釋,劃設的好處是可依據第19條導入專業導覽人員系統。
第19條規範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需設置專業導覽人員,旅客進入該地區,應申請專業導覽人員陪同進入,以提供旅客詳盡之說明,減少破壞行為發生,並維護自然資源之永續發展。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之劃定,必須經由土地所有人以及主管機關同意;交通部觀光局也發展「專業導覽人員之資格及管理辦法」。旅客進入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需依規定申請專業導覽人員陪同進入者,否則將依據第62條第2項,處以3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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