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不僅偷排廢水、還擅自安裝海洋放流管線、上報假數據等違規情事,日月光K7、K5、K11廠接連出包,經濟部長張家祝未檢討輔導業者,卻對媒體放話,擔心停工會會影響產業鏈,不宜貿然要求停工。
對此,高市環保局主任秘書張瑞琿強調,日月光無法作好環境保護,造成長期污染,依法裁罰並非環保至上,何況環境是要傳承給下個世代的,不容許破壞。
至於民眾擔心最後只會輕輕放過日月光;張瑞琿說,目前高雄市政府的態度是依法行政,有違法證據就要求停工。
繼K7廠後 K5、K11廠再爆多項違法
- K11發現未經環保局核准設置於放流槽後方的「備用槽」;
- K11有2處「最後中和池」,但許可只核准1槽(尺寸長4.6公尺 x寬9.56公尺x高6公尺);
- K11有未經環保局核准設置的海洋放流管線;
- K11電鍍污泥貯存約4.4噸,太空包未密封;
- K5、K11放流水錶故障,與實際放流水排放量不符。
環保局長陳金德表示,廠內設施、管線如果和許可內容不符,依《水污法》第45條第2項裁處1~6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另針對K7廠偷排事件,環保局要求日月光陳述意見,但廠商提報的數據,經環保局比對監視器圖檔與放流口檢驗數據,竟然完全不合,「造假」。陳金德批評:「到底是日月光的文化、還是管理出了問題、還是高層授意?這部分,日月光應對社會有所交代。」
經長頻放話 經濟發展不需要環境保護?
日月光半導體一連串脫序演出,經濟部未檢討輔導業者,卻對媒體放話,部長張家祝一方面知道日月光有多項違規前科,卻又擔心停工會對供應鏈造成影響,認為要先釐清日月光的廢水排放,是否蓄意、給廠商說明機會,不應現階段就評估停工與否。
民眾怕用水、飲食遭污染,經濟部則怕裁罰廠商影響企業投資意願,到底平衡點在哪?
環保局主秘張瑞琿認為,環保局一直一來都是站在協助業者做好環保設施的立場,目的就是希望經濟和環境都能顧好,並不樂見違規企業,也不會為了經濟放過破壞環境的事件。
張瑞琿表示,經濟部應思考經濟發展如何根基在環境保護上,而非只考慮現在的經濟效益,忽略環境永續。《環境基本法》也強調,環境和經濟是必須兼顧的,而非只考慮經濟發展。日月光無法作好環保造成污染,依法裁罰並非環保至上,何況台灣環境是要能傳承給下世代的人用,不容許破壞。
至於民眾擔心政治力介入,最後只會輕輕放過,張瑞琿說,目前市府的態度是依法行政,有證據證明違法即要求停工。
日月光兩項永續獎遭撤銷
事實上高雄市政府已經給業者10天的陳述意見時間。只是過去幾個案例顯示,若裁罰金額和所得不成正比,財團罰款就算了事;如果高額裁罰,則寧願花數百萬請律師團抗告,甚至介入政府高層關說,挾持財政、法律以及政治資源上的優勢,規避主管機關懲處。
不過,公民社會監督企業不會輕易放手。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已發布新聞稿表示,撤消日月光半導體公司「2013企業永續報告獎」及「2013企業永續發展績效獎之氣候領袖類」兩獎項。
該基金會說明,日月光半導體公司所屬高雄K7廠排放廢污水事件乙案,造成環境及社會影響甚巨,已嚴重違反企業永續宗旨與精神,更不符合企業永續報告揭露誠信與透明的原則。所有評選委員除一位出國外,均同意撤銷獎項。
染源資料查詢系統 多登載不實
台灣綠色和平也發布聲明指出,日月光毒廢水事件不是罰金太少的問題,重點是突顯了台灣對事業廢污水排放管理的不足。
該會污染防治專案主任賴倩如表示,上網查詢環保署「列管污染源資料查詢系統」,各企業的污染排放資訊,多處應登錄的資料顯示空白,或是已登錄的資訊不正確,這次日月光K7廠所登錄的資料就與實際排放的物質不一樣。
賴倩如建議,除了罰款,環保署應更加強確實登錄與查核污水排放資訊,並且擴大規範內容。
地球公民:修法、懲處、保障勞工權益多管齊下
長期關注後勁溪污染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則發布聲明,支持政府勒令停工,呼籲經濟部勿干涉環保裁罰;而依照《勞基法》規定,公司停工非屬勞工責任,停工期間應照發薪水,日月光須應負起全責、道歉認罪,並誠實公開排放資訊。
該會呼籲日月光 上下游相關廠商,撤銷給不良業者的訂單,直到改善為止。而政府則應修法加重水污染罰則、建立舉證責任反轉制度(有污染事證,應由廠商舉證自身無違法,而非由政府來舉證廠商違法),追究公共危險罪刑責,並協助農民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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