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正在立法院如火如荼審議中,立法院舉辦5場公聽會,也已於昨(14)日結束。
環保團體質疑草案中,與「環評變更」相關的法條有如鬆綁環評條件,昨於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要求將草案退回行政院,環評變更相關法條應先召開行政聽證會後再議。
法令鬆綁 自經區開發只需備查、不需環評
依據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未來每個縣市都可申設自經區,台灣到處可見,但條例第15、16及17條,卻大幅放鬆設置的環評要求。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指出,未來自經區環評審查若遇阻礙,開發案只要由內政部「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或「中央區域計畫主管機關」召集聯席會議審決即可;而且只要不超過汙染總量,包括分割整併區內之配置調整、產業類別變更等,只要提送資料備查,就不須再環評審查,無異是廢了環評制度。
田秋堇:鬆綁環評法 等於鼓勵複製日月光事件
立委田秋堇表示,現行環評制度雖不令人滿意,卻是全體國民辛苦抗爭催生的,如今連這點成果都在自經區破壞殆盡。
她說,國土計畫法至今出不了行政院的門,20年來政府未管制水汙、空汙總量,即使全武行通過了《食品藥物管理法》修正案,農委會仍不願面對汙水排入農田水圳的現況,她多次要求灌排分離,農委會卻認為預算是天文數字不可為。
「政府常在做天文數字的浪費何其多,卻不願意將灌排分離做好,等於是讓人民慢性自殺。」田秋堇痛批,自經區加服貿是亡國條例,示範區鬆綁環評法令,等於鼓勵日月光事件不斷複製。
自經區鬆綁法令賺錢 環境破壞全民承擔?
台大醫院醫師許立民表示,自經區幾乎等於不需環評審查,90天審不過就直接通過,是中華民國法律管不到的化外之地,未來若是廠商環評不過,就申請到自經區設置。
為了賺錢,台灣成了不需要法令、不需要規範,什麼法令都可以規避的社會。
台灣綠色酷兒協會秘書長王鐘銘表示,土地利用分區和環評管制來保護人民,不會因為汙染影響人身安全,為何發展自由經濟區卻是以土地利用變更、環評等法規鬆綁為前提?但在自經區鬆綁,環境破壞由人民承受。
「如果自由經濟示範區要鬆綁法規才能賺到錢,到底是誰沒有競爭力?」王鐘銘說,這種沒有競爭力的廠商不要進台灣。要求不能鬆綁環評和土地利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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