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美麗灣大飯店美麗灣纏訟10年,最後業者敗訴收場,但是大規模的建築量體矗立在海邊,造成的傷害已難挽回。飯店所在地屬利吉混同層,並不適合興建大量體建築,由此顯示,外來投資客著眼於經濟效益,卻忽視環境、國土安全,政府政策若無法發揮效用,可能造成東海岸崩解。
類似的開發案,沿著花東海岸等著上路,棕櫚濱海渡假村、滿地富遊樂區以及遠雄海洋公園擴建等,只是13個開發案中的幾個,它們佔據海岸第一線,不但自然資源堪慮,也影響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與生活空間,卻缺乏把關機制。
昨(4日)地球公民基金會等民間團體,選在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草案)公聽會花東場前,召開記者會,要求在海岸法尚未通過之前,環保署、交通部應各盡其責嚴格守護台灣海岸。
全國區域計畫將環境敏感區域分為一級、二級敏感地,其中,沿海保護區中的「自然保護區」即為一級敏感地(未來將限制開發),「一般保護區」為二級敏感地。東海岸所有爭議案件全部位於一般保護區(二級敏感地),由於二級敏感地可有條件開發區,對於開發的認定,顯有爭議。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表示,幾個開發案都於1、20年前粗糙地通過環評,業者不時以整地等動作,規避環評法3年內若未動工,需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然而,經過多年未完工,環境條件更迭,已無法確保環評結果符合現況。
「環評通過後3年若未動工的認定標準,應以現地狀況作為評斷之標準,以杜絕開發單位搶在3年內施工後又長期停工」蔡中岳表示。
「台灣的珊瑚礁命運很不好,都長在岸邊,離人類活動非常近,因缺乏緩衝帶,任何人類活動都會直接影響珊瑚礁」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研究員陳昭倫指出,卑南溪以北一路到杉原灣、三仙台區域、石梯坪以及花蓮溪南岸,均有珊瑚礁、藻礁的分佈,三仙台一帶更有台灣特有種「福爾摩沙偽絲珊瑚」十分珍貴,應列為保育類物種,卻難敵人類活動帶來的影響。
陳昭倫說,只有人類活動退到海岸線內,把海岸線、緩衝帶留給大自然。
東海岸美不勝受,面對遊憩需求政府卻未清點資源、撙節。陳昭倫表示,政府應就花東地區生態負載能力進行估算,才能獲知可容納多少人、能從事那些休閒遊憩;另外,就是全面退出海岸線,飯店不須蓋在海岸線上,可以退到人口密集之處,既有的用地建設相關設施。
目前國民旅遊對花東海岸,看似還能負擔,但觀光倍增卻是很大的迷思。「我們不知道停損點在哪裡,如何談倍增?」陳昭倫指出,不只是花東海岸,在綠島、墾丁、澎湖海岸的情況也相同,區域計畫應正視這個現象,妥善規劃有效保護海岸及海洋生態。
另外,這些開發案也多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涉及環境正義及世代公平。環境資訊協會比西里岸部落專案經理黃苑蓉說,部落的生活與海岸土地密不可分,除了是部落祭典的聖地之外,更是日常生活的場域,必須擁有健康完整的自然領域,才能維持部落年齡階級完整性以及延續部落土地倫理。
【相關連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