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 星期四

反亞泥毀山林 跑友號召為捍衛太魯閣而跑

2014年12月4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名聞遐邇的太魯閣路跑,今年因花蓮縣政府收回路權,以招標方式委外辦理,不但舉辦時間由往年的11月初,延到12月中,掛名單位赫見「亞泥遠東」,讓原本熱切期待參加的跑友,有如潑了盆冷水;不少跑友表示,看到亞泥斷頭山林,實在跑不下去。也有跑友選擇正面以對,參與由蠻野心足等保育團體發起的「反亞泥,為捍衛太魯閣而跑」行動。
太魯閣峽谷馬拉松今年名稱多了「亞泥遠東」,跑友認為讓破壞環境的業者冠名是一項羞辱,發起挺護太魯閣反亞泥。

質疑亞泥藉太馬提升形象  網友發起拒跑

花蓮縣長傅崐萁以「公路正義,拒絕特權,堅持改革,還路於民」為由,將路跑、馬拉松或自行車等涉及路權的活動一手在握,再全數委外辦理,包括由太魯閣國家公園打響名號的「太魯閣峽谷馬拉松」。只是,今年名稱卻成了「2014亞泥遠東太魯閣峽谷馬拉松」。
此舉引發期待良久的跑友反彈。PTT「Road_Running」板網友conquer的貼文表示,「對於花蓮王將太馬的名銜賦予長期掠奪原住民土地並破壞國家公園門面的亞洲水泥,感到相當憤怒!1997年,經建會將亞泥的礦權展延到2017年,這年限即將在3年後到來。如果亞泥借著太馬名義提升自己的形象,讓3年後的礦權審查繼續通過展延,那麼我會悔恨自己曾間接參與提升這不公不義財團的形象和知名度。」並發起拒跑。此言一發,獲得網友熱烈回應。
由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發起的「反亞泥,為捍衛太魯閣而跑」,邀請太馬報名成功的跑友,參加路跑時,為太魯閣族別上宣傳標誌,勿忘太魯閣族尚未獲得土地正義。昨(3日)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看見台灣》導演齊柏林、導演柯一正以及部分參賽跑友都到現場聲援。

環境破壞者辦路跑  跑友:侮辱

跑友曾麗容更現身說法,太魯閣馬拉松每年都吸引上萬跑友參加,花蓮縣政府卻將路權給了亞泥,一些跑友無法認同這項冠名行為,一開始發起報名不繳費、不參加,後來認為這樣無法表達反感,因而響應環保團體「反亞泥,為捍衛太魯閣而跑」。
曾麗容解釋,跑友常選擇景色優美空氣好的地方跑步,過程中對於環境現況了然於心,也多知道珍惜愛護環境,對於破壞環境的行為尤其反對。
從宜蘭往花蓮沿途,一邊是美麗的海岸線,另一邊則是綿延不斷的水泥廠。若仔細數算,從宜蘭冬山的力霸水泥、蘇澳的信大水泥和台泥蘇澳廠、東澳的幸福水泥、和平的台泥和平廠和水泥專用港,一直抵達太魯閣國家公園所在的新城站,而透過導演齊柏林《看見台灣》,被理光頭的山林,就是亞洲水泥的廠址。如今太馬由破壞環境的亞泥冠名,曾麗容說,對於跑友是一項羞辱。
目前回覆參加「反亞泥,為捍衛太魯閣而跑」的網友約有300位,當天已報名繳費的跑友將身披反亞泥紅布條、扛旗幟參加。

亞泥冠名跑友氣不過

「運動筆記」網站臉書都留下跑友們對於亞泥冠名的意見。網友Gemma Wu提到,一向熱愛太魯閣馬拉松,今年因為贊助商太特別,抽中反而高興不起來,決定自製斷頭山圖片貼在前胸後背,一樣去跑,宣揚著「愛它更要保護它」。
Howard Yeh則說雖不反對一級產業開發,只是賺錢也要有個限度。他舉2012年的蘇拉颱風迫使花蓮和平部落遷村,系上學妹全家逃過一劫,吃了一個星期的軍用乾糧,然後挖出來的砂石賣到對岸,「這樣不對」。
也有網友選擇抽到簽卻不參加。Diego Chang 說,「這個主辦單位竟然跟持續破壞山林的亞泥財團財團結合,企圖借由路跑活動漂白污名賺取名聲利益,不去跑更開心耶!」
不少網友都對已具歷史的太魯閣馬拉松和唯利是圖的財團掛在一起感到失望,質疑花蓮縣政府喊出的公路正義、法制化只是口號,沒有實質意義。有網友呼籲願意參加太馬的跑者不要消極抵制,「要將太魯閣斷頭山的真實狀況帶去現場,用行動表示對這塊土地的熱情。」

財團將台灣土地換成新台幣

除了跑友關注於環境保護議題,環保團體也提出幾項主張,包括:花蓮縣政府應立即將土地所有權還給太魯閣族人、刪除《礦業法第47條准許礦業權人強佔土地的規定、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應立即禁止亞泥在特別景觀區內採礦、環保署應要求亞泥就花蓮新城山礦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以及政府應全面檢討水泥政策。
亞洲水泥不但造成《看見台灣》怵目驚心寸草不留的景象,更為了取得用地,迫使世居當地的太魯閣族人40多年來,在自己的土地流離失所。太魯閣族傳統耕種方式,原本是環境守護的一環,如今土地遭到占用,間接造成山林哀鴻。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謝孟羽指出,根據經濟部礦業局統計資料,2013年全國大理石礦(水泥原料)礦區數78處,採礦面積為12,214公頃,花蓮縣獨佔51處礦區,面積8,039公頃,佔全國總量65%。
此外,國內水泥早就供過於求,台灣水泥外銷佔總產量35%,亞泥外銷量也佔總銷售量37.44%,齊柏林即表示「將台灣的土地換成新台幣,這究竟值不值得?」

應刪礦業法47條你家就是我家條款

謝孟羽指出,《礦業法》第47條規定「土地所有人及關係人不接受前項調處時,得依法提起民事訴訟。但礦業權者得於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申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先行使用其土地。」使得亞泥得以依據此法,不顧太魯閣族地主的意願,繼續使用族人的土地。
他表示,只要此條文存在,太魯閣族地主就算拿回土地所有權,也無法回到自己的土地上耕作生活,因此,應予刪除。
其次,太魯閣國家公園1986年成立,亞泥的新城山礦區有部份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的特別景觀區之中。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6條規定,特別景觀區不允許「礦物或土石之勘採」,行政院卻以專案方式,准許亞泥可以繼續開採。即便如此,《礦業法》第31條規定,如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被劃為禁採者,礦務局不能核准礦權展限的申請;謝孟羽呼籲礦務局未來亞泥申請礦權展限時,應取消亞泥位於太魯閣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內土地的礦權。
「反亞泥 為捍衛太魯閣而跑」主辦單位及聲援跑友將於13日(星期六)路跑當天早上7點,在太魯閣國家公園牌樓前聚集,表達捍衛太魯閣族人權益及保護太魯閣國家公園青山翠谷的決心,以及對亞泥掛名太魯閣路跑一事表達抗議;主辦單位也印製「反亞泥,保山林」布條,民眾可到蠻野心足辦公室、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以及呷米廚房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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