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山國家自然公園開園至今,雖已公告禁止私自搭蓋違建等事項,仍有民眾違規私建水泥平台。近日管理處即發現民眾私設水泥平台,經張貼公告違規通知,24日著手拆除,並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若查獲嫌疑人,將吃上3000元罰單。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於2011年12月6日開園後,陸續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訂定「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並於已於6月22日經內政部公告實施,包括餵食獼猴、流浪貓狗及私自搭蓋違建等,都在禁止事項中。
即使如此,仍有民眾不聽勸阻,執意違反規定,14日國家公園警察隊於例行巡查勤務發現壽山南好漢坡三角點有民眾違規新設水泥平台,立即通報籌備處,籌備處於通報後至現場張貼違規通知,只是未查獲嫌疑人。籌備處遂於24日會同國家公園警察隊及巡山員逕為拆除。
絕不容許新闢休息區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園區內,私闢休息區深具歷史淵源,但水泥化阻礙造成棲地破碎,民眾甚至帶來園藝品種花卉在此種植,家中原可清淨空氣黃金葛一躍成為當地強勢物種;而民眾背上山的茶桶、茶具、運動器材以及一次性餐具,不但佔用空間、溢出的垃圾汁液,也因髒亂造成當地生態破壞,並有占用國土之嫌。
針對新設私闢休憩區,籌備處將採「即報即拆」方式,若查獲嫌疑人,也將直接開立處分書,處以3000元的罰鍰,籌備處奉勸民眾不要違法。
另針對壽山國家自然公園成立前舊有私闢休憩區,也已逐步進行清查,籌備處主任歐正興說,舊有私闢休息區,計畫邀請園區土地主管機關,如國防部、林務局、國有財產局及高雄市政府召開會議,會同公告妨礙景觀之物品限期拆除,否則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逕行處理,以維護壽山自然生態及景觀。
舊有私闢休憩區或能結合步道系統
歐正興說,籌備處清查私闢休息區已有一段時間,約有100多處,大小不一,情況也都不盡相同。當地長久以來的風俗習慣,除了休息區,還有奉茶行為,已被當地視為是一種善行,當地民眾或有情感,只能評估是否與園區內的步道系統連結在一起。
這一年籌備處也已委託研究案,針對園區內的步道系統進行通盤調查,無論是以前市政府鋪設的,或是民眾自己走出來的,都將調查清楚;依據調查結果,考慮舊有私闢休息區是否結合或是回復原狀(拆除)。歐正興解釋,步道系統終點站,也需要休息平台。
壽山籌備處為杜絕私闢休息區等違規行為,也製作相關宣導品,不定時於各登山入口持續宣導,且針對重大違規行為會同國家公園警察隊開立勸導單規勸,這些都是希望民眾能養成對待自然環境的正確觀念,非以處罰為目的。歐正興表示,期望逐漸消弭破壞壽山自然環境的不當行為,讓壽山國家自然公園青山常在,綠水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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