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美麗灣第二?」 未得邵族同意 向山旅館BOT三闖環評未過

邵族:非抵制開發單位 風景區管理處應負責
2012年11月29日台北訊,廖靜蕙報導
日月潭向山觀光旅館BOT案昨(28日)第3度進入環評專案小組審查,主辦單位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及開發單位仲成大飯店,再因開發基地位於邵族傳統領域,卻未諮詢並取得邵族部落會議同意,而做成「補件再審」的決議。
日月潭向山觀光旅館BOT案第一期。(網路截圖)香港寶聲集團之仲成大飯店,獲選開發日月潭向山觀光旅館BOT案。(網路截圖)
此次審查會議是繼去(2011)年11月23日今年2月10日第二次專案審查會議後第3次闖關未竟。在第二次專案小組審查時,行政院原民會官員就曾提醒,開發前一定要諮詢並取得邵族同意,旅館建物及飯店設施也要能傳承邵族文化,避免成為「美麗灣第2」;但在昨日的環評會議上,開發單位再因相同的原因遭砲轟。
邵族:填土區屬傳統領域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日管處)表示,本案基地為日月潭畔僅存大面積素地,開發案土地是台電的填土區,原來規劃屬於電力事業用地,日管處則計畫開發為旅館,2004年已進行都市計畫土地變更。
然而,根據原民會資料顯示,日月潭全區皆位於劃定及公告之邵族原住民傳統領域、「原住民族地區」範圍內。另,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開發單位雖口口聲聲表示此案帶來的效益,包括上百個就業機會,但與會邵族人卻認為缺乏最基本的尊重,幾位族人遠從日月潭參加環評審查,邵族族群委員石慶龍表示,填土區原本是邵族傳統領域,是個美麗的地方,電力公司為了使用而填土,現在又要蓋飯店,從日治時代蓋水庫,邵族的傳統領域就不斷減少,開發單位應找出歷史沿革好好研究對日月潭有幫助、能永續的發展。

原基法子法未完備  仍應秉持立法精神

目前原基法相關子法未完成立法,在解釋原基法21條,政府部門出現不同「見解」,即使法務部應日管處之需已正式回應,認為有關「原住民民族參與方式」、「相關利益」等諸多內涵、均不明確且難以執行,但行政院政務委員卻認為再不濟也不該違背立法精神。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副處長謝亞杰表示,行政院於8月1日由政務委員楊秋興召開的會議中決議,應基於原基法21條立法精神進行溝通。
謝亞杰指出此案公民參與不足的現象:9月21日開發單位舉辦的說明會,邀請對象只針對政府機關為主體,例如村長辦公室,當天能出席的只有7位,很難體現邵族多數意見。他建議開發單位應廣徵邵族人民意見,妥適有效的公民參與方式,確實與當地原住民溝通,以創造族群和諧與觀光發展的雙贏局面。
開發單位在環境影響評估方面的相關描述,只對居住現況和歷史描述,卻未對開發行為進行評估,也缺乏無形的文法資產調查。謝亞杰說,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除了古蹟、遺址、歷史建築等有形的文化資產之外,還包括文化景觀,例如神話、傳說、事蹟、歷史事件、社群生活或儀式行為所定著之空間及相關連之環境;以及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技藝與藝能,包括傳統工藝美術及表演藝術。開發單位在環評報告中卻未加以呈現,對於預測開發行為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衝擊,並沒有加以評估,要求補充。
「行政院法規會建議參採原基法第21條第1項立法精神,諮詢當地原住民族意見後,讓其有參與的機會,亦符合環評法參酌當地居民所提意見」,謝亞杰建議將當地居民所提意見處理情形,納入環說書中。
環評委員劉益昌認為日管處代表的發言純粹是站在觀光局的立場思考,缺乏從文化、歷史的立場出發,這種思維也引發杉原海岸一帶原住民抗議開發的原因。他建議日管處要調整腦袋,多認識原住民族。

水淹之處仍是傳統領域

劉益昌表示,完全認同原民會意見。環說書在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方面的資料是不夠的,而且有錯的。他說,邵族因日治時代蓋水庫,整個地形提高30公尺,使得多數傳統領域遭水淹,開發位址雖強調是填土區,卻無法忽視此地原本為水岸凹地,也是傳統領域一部分的事實,「傳統領域不會因水淹而消失」。至於法令的競合關係,他認為主管機關應把話說清楚。
開發單位認為回填土區不是傳統領域,環評委員林慶偉直斥「說這句話的人沒大腦」,此案雖為BOT,他主張日管處應負起開發單位的連帶責任,不該委辦出去就事不關己。對於開發區位東方和東南方的順向坡,應加入營運後監測。

日月潭蓋飯店C級景觀  環委不買單

回填區不但讓開發單位將之排除在傳統領域思考之外,在景觀、綠建築等級都以此為託辭降等,引發環委不滿。環委李素馨即表示,日月潭具國家級景觀代表,何以開發單位以C級景觀視之?而在綠建築也只承諾取得「銅級」候選綠建築證書及綠建築標章,遭環委指正,認為至少需取得銀級綠建築標章。
另外,當地民眾憂心的水質保護,幾位環委要求雨水和污水管應分流,對於水質回收應確實做到,而非預估。環保署綜合計畫處科長俞振海說,開發單位在環說書上的事項是承諾而非預估,因為是未來監督的依據。

觀光人數節節上升 日管處窮開發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2010年遊客人次高達713萬人次,其中包括146萬人次的陸客數,遊客逐年成長,依投資計畫書內容顯示,本案將分二期開發,分別投入新台幣12~13億元、5億元,開發具有265間客房之觀光旅館,平均房價約在新台幣3,979元以及101間高品質客房,包含連棟度假小屋(Villa)及會館,平均價位不詳;興建期4年,營運期46年。
日管處副處長洪維新表示,國家財政困難,當地住宿費,民宿約6000元,飯店約上萬元,非常昂貴,觀光人數今年已達800萬人次,周邊設施十分凌亂。以BOT興建觀光飯店可促成當地原住民就業機會,解決國家財政。
洪維新說,說明會之前曾請鄉公所調查有無民族議會,也通知當地102戶邵族人,沒有限制參加,也沒有勉強。他也說,日月潭纜車帶來商圈繁榮,造成坍塌是在開發之前的一次颱風。
只是凡此發言,都引發族人抗議。全球邵族之友會代表鄭空空指出,坍塌是在纜車蓋好的當年卡玫基颱風來襲時發生,並非如洪維新所言;而且日管處明明知道有民族議會,何須挨家挨戶通知,邵族民族議會議長高榮輝也表示,當地根本沒有這麼多戶邵族人,日管處資料明顯有誤,應該到當地與族人好好溝通。

邵族議會聲明:日管處應為造成對立負責

環評會後,邵族民族議會、邵族文化協會以及邵族族群委員會發表「日管處要為邵族抵制向山BOT案負最大責任」聲明,聲明稿指出,此案討論之初,因日管處未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與邵族溝通,逕行通過、招商,簽約後也不聞不問,將責任推給開發單位,未善盡其做為主辦方與法律規範之職責。
聲明稿指出,日管處並非不知道邵族有民族議會與文化發展協會等對外溝通窗口,也未向原住民主管機關徵詢,卻刻意迴避與邵族舉辦公聽會。質疑日管處挑起開發單位與邵族之間對立的居心,懷疑日管處的目的在於透過此案突破法令限制,以便日後取得更多邵族土地進行開發。
聲明稿表示,中央政府5年前己核定通過的「邵族文化傳承發展區計畫案」應先落實執行,讓邵族獲得最後喘息的生存空間,不應縱容中央與地方政府掠奪壓縮邵族傳統土地生存空間。
※ 注解:
文中所使用BOT原意為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是一種公共建設的運用模式,以英文簡稱「BOT」稱之,即 Build(興建)、Operate(營運)以及 Transfer(轉移)三個單字的縮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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